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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涉老民事案件逐年攀升 合同类纠纷数量最多
重阳节来临之际,上海静安区法院今天发布“2011年至2020年十年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静安法院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9381件,审结9162件,受理案件数量和审结案件数量基本呈逐年攀升态势。随着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提升,合同类纠纷的数量逐年攀升,自2014年起超过权属类、侵权类纠纷成为涉老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纠纷类型。
法院受理的涉老民事案件中,数量排名前三位的案由分别是民间借贷纠纷3386件、相邻关系纠纷760件、离婚纠纷759件,年度调撤率维持在50%左右,甚至曾达61.5%,矛盾实质性化解程度较好。自2016年起,老年人仅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案件数量逐渐多于以往老年人仅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案件数量,这表明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更愿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静安法院通报了2011年以来涉老民事案件审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提示,老年人在外出旅游、参加群众性活动、投资理财时要谨慎评估风险,依法理性投资,在发生纠纷时要注意留存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静安法院副院长丁德宏介绍,白皮书针对老龄化社会现实需求、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提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建议:一是多位一体,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加强涉老诉讼预防机制,减少老年人诉累;创新涉老审判机制,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巩固老年人法律援助长效机制,保障老年人诉讼权利。二是多方联动,全方位提升老年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养老模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兼顾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建设,保证社会供给“适老化”;完善老年人监护及居住权制度,全面保护老年人权益。
白皮书还结合《民法典》的颁布实施,通过新旧条文对比,就意定监护、居住权、担保、继承等涉老维权的重要制度内容作了说明和提示。丁德宏表示,1991年,针对区域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特点,静安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当事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民事案件,至2021年,静安法院涉老民事纠纷的专门审判工作已走过三十年。三十年来,静安法院始终将司法护老理念、诉讼便民举措落实、落细,不断探索涉老审判工作新方法,持续丰富涉老审判特色新举措。“本次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的发布,对静安法院来说,既是对前十年审判工作的回顾总结,更是今后审判工作不断优化推进的全新起点。”丁德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