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办的“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线下终评会顺利召开。
本次提交参评案例共603件,经过线上、线下多轮评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诉茅某某、G经纪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一起来回顾下这起优秀案例吧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G房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经理郭某某以15000元的价格向房产经纪人茅某某购买了42万余条个人信息,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和电话等;后茅某某又将3267条公民个人信息无偿提供给该公司。
2020年9月,郭某某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宝山区公安分局查获。该案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作为信息源头的涉案房地产公司并未及时受到相应处罚。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房地产公司利用该信息频繁电话推销,对广大消费者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滋扰,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诉讼
开展扎实全面的诉前调查工作
宝山区检察院在办理郭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本案线索,认为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调查。在充分运用刑事案件证据基础上,补充调查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茅某某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G公司,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G公司虽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未经权利人同意,经理郭某某代表公司向茅某某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共同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G公司也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履行诉讼职责并精准提出诉讼请求
宝山区检察院于2021年1月对此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控告被告人茅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茅某某和G公司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425301条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损失人民币1,5000元的连带责任;判令被告茅某某和G公司在本市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2021年2月25日,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茅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一审判决后,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
宝山区检察院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联合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走访了辖区内多家房地产经纪企业,发现在个人信息收集、处理上存在管理盲区。
为进一步推动房产销售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源头性治理,2021年10月29日,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宝山区《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意见》,并联合发布了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四注意的《消费提示》。
同日召开宝山区房地产经纪企业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会议,链家、Q房网、美凯龙、我爱我家等27家房地产经纪企业代表共同签署了个人信息保护自律《承诺书》,从严格守法、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不利用大数据“杀熟”等方面做出了承诺。
来源: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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