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2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吕庆波)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提升烟台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持续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引导广大教师识底线、守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至8月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活动要求,烟台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教研机构、幼儿园)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结合烟台教师队伍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今后对签署承诺书又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范围。
严厉做好调查惩治工作。自2019年4月起,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查实参与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一律给予相应处分并公开通报。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经查实参与有偿补课的,5年内取消其本人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2年内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对组织有偿补课及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校长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使用在职教师的培训学校和非法培训机构要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将在市级媒体、网站上公布各区市举报投诉电话、邮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市、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市、学校的专项治理方案,继续保持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有案必查,查实必究。
切实做好责任落实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
目前,烟台市教育局已成立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对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阳奉阴违,在落实上不认真、不彻底,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的区市和学校,经查实情况,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自4月起,回复市教育局的师德违规处理单须经教师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烟台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信箱、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