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7万元!五指山市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符东平涉案细节曝光!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一份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五指山市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符东平提起公诉。
12309中国检察网官网截图
那么,这位曾经的正科级干部,是如何一步步沉沦为阶下囚的呢?
为项目审批、拨款提供便利
4年受贿27万元
符东平,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其于2012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海南省五指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任五指山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任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万元。
据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某在五指山市某农场经营石场。为了感谢时任五指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符东平在审批石场爆炸物使用方面提供的帮助,他分别于2013年、2014年春节前某日,委托老乡在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送给符东平现金1万元。符东平共计收受张某某2万元。
这期间,符东平还因为同样原因,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春节前某日,在公安局其办公室收受何某某现金1万元,共计收受何某某3万元。
2015年10月,海口美兰某汽车养护中心法定代表人孙某某中标并承建五指山市某镇生活垃圾转运设备工程项目。2016年2月,孙某某为感谢时任五指山市住建局局长符东平及时拨付的该项目工程款项,在五指山城管局符东平的办公室送给符东平现金10万元。
在任职五指山市住建局局长期间,符东平依靠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承建商在项目建设、改造时的审批、拨款方面提供帮助,并分别收受承建商法人倪某某现金2万元、
姚某某现金10万元。在收受姚某某的现金时,符东平没有拒绝,示意该10万元先交由其朋友王某甲保管日后再取回。案发后,王某甲将该10万元上缴。
徇私枉法
多次包庇犯罪分子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陈伟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烟酒帮”长期盘踞五指山市,并与该市另一帮派“古惑仔帮”素有积怨。
据了解,2006年6月5日晚,“烟酒帮”领导者陈伟光指使组织成员黄某甲等人在琼州大学本部将“古惑仔帮”成员林某甲当场打死。陈伟光在案发后驾车将黄某甲等人接离现场并资助黄某甲等人潜逃。次日晚,五指山市公安局召开“6.5”故意杀人案(以下简称“6.5”案)案情分析会,时任该局刑警大队负责人符东平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6.5”案案情及侦查情况,并宣布该局成立侦办“6.5”案专案组(以下简称“6.5专案组”),由时任该局副局长占某某任组长,符东平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案件的侦办工作。
2006年6月10日,“6.5”案犯罪嫌疑人黄某乙、林某乙以及窝藏林某乙的朱某某等3人被抓捕归案。“6.5专案组”成员罗某某和陈某某对朱某某进行审讯。朱某某交代陈伟光指使林某乙等人报复林某甲是案件的起因。
起诉书指控,2006年6月12日,“6.5专案组”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罗某某、陈某某在会上汇报朱某某供述陈伟光指使“烟酒帮”成员打“古惑仔帮”,从而引发“6.5”案的情况,罗某某还汇报参与“6.5”案的“烟酒帮”成员是陈伟光豢养的,陈伟光有涉案嫌疑。符东平听取汇报后,明知陈伟光是五指山市某局治安管理大队时任教导员陈伟雄的胞弟,碍于与陈伟雄是同事关系,且与己私交甚好,没有指示对陈伟光涉案的问题进行核实。
这期间,“6.5专案组”一位成员查看“6.5”案犯罪嫌疑人通话清单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后与陈伟光联系密切,陈伟光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6月22日,这位成员向符东平汇报陈伟光参与“6.5”案的情况,而符东平没有明确下达指示对陈伟光进行侦办。
2006年6月下旬的某日,陈伟雄找到五指山市某局原副局长黄某丙,让黄某丙找符东平为陈伟光说情,黄某丙同意并找符东平转达了陈伟雄的意思,符东平则表示能帮的尽量帮。之后不久,陈伟雄与符东平在五指山市解放路某路段见面,送给符东平现金5000元和两瓶五粮液白酒,请求符东平不要侦办陈伟光,符东平同意并收下了陈伟雄的财物。
2006年7月3日,“6.5专案组”两位成员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黄某丁进行审讯,黄某丁交代陈伟光在“6.5”案案发后用车接送黄某甲等人逃离现场并资助其等人潜逃的事实。两位成员将审讯情况如实向符东平汇报,而符东平在听了汇报后,仍未下达查办陈伟光的指示。2006年10月13日,五指山市公安局将“6.5”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乙等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07年2月2日,林某乙等7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1年6月,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时任五指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符东平负责“6.5”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符某某、唐某某和黄某甲等3人的追逃任务。2011年9月,符东平任五指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到任前,符东平未对“6.5”案工作进行交接,也没有指示“6.5专案组”对陈伟光采取任何侦办措施,没有向五指山市公安局相关领导汇报陈伟光涉案的情况。
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符某某、唐某某、黄某甲等3人先后到案并被依法惩处。至此,五指山市公安局以“6.5”案侦查终结并将案件材料归档封存。2015年9月,符东平调离五指山市公安局,走之前,他没有向组织汇报陈伟光涉案的情况,也没有指示相关人员继续对陈伟光进行侦办。
2018年6月11日,海南省公安厅联合五指山市公安局成立打击“烟酒帮”涉黑组织专案组对陈伟光立案侦查(以下称“6.11”专案)。侦办过程中,参与“6.5”案的“烟酒帮”成员林某丙向“6.11”专案组供述陈伟光在“6.5”案发生后,开车接涉案犯罪嫌疑人离开现场的犯罪事实。“6.11”专案组掌握陈伟光涉及“6.5”案的线索后,组织人员审讯黄某甲等人,黄某甲等人陆续交代陈伟光是“6.5”案主谋。至此,五指山市公安局才首次将陈伟光参与“6.5”案列入“6.11”专案侦查。2019年7月19日,陈伟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6.5”案)等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涉嫌徇私枉法罪,符东平于2019年4月29日经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批准被屯昌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19年10月25日经屯昌县公安局决定并执行监视居住;经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2月17日被三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2月27日被逮捕。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符东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符东平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应当数罪并罚,遂对其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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