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商贸服务业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促进全区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

5、负责制定全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协调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全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储备供应。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应急储备物资管理。

7、负责会展业的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和引导促进工作。组织拟订会展业发展政策,提升会展营商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申办、引进会展项目,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和品牌项目。

8、管理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9、负责拟订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负责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10、牵头开展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产业招商。负责全区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指导全区产业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产业平台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11、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考核、统计监测,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12、负责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综合分析。

13、承担区管委会、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工作。

14、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共有1家预算单位。

二、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813.47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181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3.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1813.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60.18万元,占69.49%;日常公用支出237.29万元,占13.08%;项目支出316万元,占17.43%。

(四)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3.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13.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52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3.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98万元,主要是设立了滨江区自贸工作专班,增加专项工作经费,增加8名招商招才人员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弥补人手不足。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8.99万元,占84.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1万元,占3.98%;卫生健康(类)支出33.86万元,占1.87%;住房保障(类)支出178.52万元,占9.8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商贸事务)(项)1212.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项)316万元,主要用于电博会、自贸试验区工作经费和编外用工管理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5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8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0.6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7.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95万元,下降5.0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4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06%。主要用于全区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主要用于客商接待方面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7.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2万元,下降6.26%,主要是公用经费定额缩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总体情况:2021年杭州市滨江区商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万元。重点项目情况:

(1)电博会项目


(2)自贸试验区工作经费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商贸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商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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