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12月29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开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通报2022年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发布湖北法院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十条举措。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宫步坦,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湖北省工商联法律部部长李协华应邀参加发布会。
肖笛指出,2022年,全省法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持续深化年”专项活动牵住“牛鼻子”。制定发布《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24项工作举措。
二是以拉练检查验收打通“断头路”。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立审执联通机制不畅、相互配合不力、制度落实层面首尾不顾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和验收。
三是以持续制度供给稳定“基本盘”。建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进一步缩短中小微企业案件办理周期;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与支持,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完善商事金融、知识产权、证券期货等专业化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解决纠纷。
四是以小切口改革增强“获得感”。全面推行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每件100元的受理费标准,进一步降低破产债权维权成本。出台《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与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动态管理。
五是以考核督办念好“紧箍咒”。省法院班子成员集体约谈考核排名后3位的中级法院院长和后10位的基层法院院长,要求落后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先进抓落实。
随后,肖笛介绍了省法院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举措》的主要内容。
一是持续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高速路”。 继续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二是搭建矛盾多元化解“立交桥”。支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前移关口,引导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
三是分清案件繁简分流“快慢道”。 对于简单案件,要提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对于复杂案件,要根据当事人需求、案件类型及复杂程度,适配最合适的程序及审理方式。
四是降低涉企案件办理“事故率”。 全省法院刚性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真评估、善评估,力戒程序操弄,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肖笛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推动落实“十条举措”为重点,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湖北省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冰通报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省法院立案庭庭长熊顺、执行二庭庭长王争、审管办主任刘叶静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宣传处副处长柯学文主持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