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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 | 《贺州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贺政办发〔2022〕58号(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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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05 08:55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贺政办发〔2022〕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十四五”基础条件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节   加强民生保障和实现农民增收

第三节   推动减贫战略和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第四章   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新体系

第一节   推进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第二节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第三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第四节   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第五节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第五章   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新风貌

第一节   推进人居环境品质建设  

第二节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第三节   加强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和治理

第六章   传承优秀文化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第一节   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节   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第七章   加强乡村法、德建设   形成融合治理新体系

第一节   提升乡村基层管理法治水平  

第二节   提升乡村自治德治水平

第三节   强化平安乡村建设

第八章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农民生活现代化

第一节   建立健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机制  

第二节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第三节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第四节   加快复合型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第二节   现状调查与评价

第三节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第四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考核评价评估

第三节   强化项目支撑

第四节   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第五节   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



前   言

“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五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将“农村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一并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目标。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三农”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为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根据《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贺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和《广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阐明未来五年贺州农业农村领域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大项目,为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年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十四五”基础条件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十四五”时期,贺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贺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地位,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深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显著成就,开创了“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三五”期间,贺州农业农村发展势头强劲,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和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

2020年农业总产值236.17亿元,比“十二五”期末(166.4亿元)增加69.77亿元,年均增长为7.25%。“十三五”期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8056元增加到2020年的13832元,年均增长9.5%,呈现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双增长”的良好态势。

二、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十三五”期间,贺州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制定了《贺州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四大战役”,全面打好“五场硬仗”。建立健全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体系,全市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0万人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3.87%、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8.75%。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7627户,贫困户住危房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累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34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大力发展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县级“5+2”特色产业覆盖了7万多户贫困户,产业覆盖率2019年底达到94.25%。全市25个安置点完成住房建设13078套,选择易地搬迁的贫困人口已全部搬迁入住。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实现248个贫困村脱贫出列,30.41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66%;5个县(区)全部退出贫困县序列。

三、农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期间,贺州市始终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首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6.04万亩左右,总产量超60.6万吨,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在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以建设特色、高效、生态、品牌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粮、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种植业,优质瘦肉型猪、优质牛肉、三黄鸡、南乡鸭、龟、鳖等特色水产畜牧养殖业。2020年全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不含马蹄)、水果、茶叶、中草药种植面积分别为125.56、95.6、28、9.6万亩,产值分别为66.58、32.2、17.8、10.43亿元。猪、牛、羊、家禽出栏为131万头、5.2万头、5万头、3711万羽,禽蛋产量10538吨,水产品产量6.69万吨。

“十三五”期间,贺州市累计建成972个示范区(园、点),其中,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15个,县级示范区41个,乡级示范园160个,村级示范点756个。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高路村(富香壹佰有机大米)、八步区贺街镇西南村(八步三华李)、平桂区羊头镇(生猪)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称号。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

四、农业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贺州市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十三五”期间,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30万亩。借力农业项目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资源,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比201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主要农作物良种推广率达到90%以上。

2019年,贺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中国科技部第七批验收,成为广西第四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名“桂东特色柑橘高效生态种植技术集成及产业化应用”等4个科技成果项目申报201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制定《绿色食品富川脐橙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钟山贡柑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昭平茶生产技术规程》等技术规范。

五、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贺州市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发展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四大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十三五”末,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6家、市级37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84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自治区级示范社49家、市级示范社70家),家庭农场381家。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程,培育在水稻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畜牧、食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领域的新农人,“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086名,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5万人次。

六、质量安全保障有效提升

“十三五”以来,贺州市大力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名牌产品,进一步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截至2020年,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16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3个,绿色食品22个,有机食品105个,国家地理标志8个。“三品一标”认证登记面积92.74万亩,产量48.84万吨。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定面积1.11万亩,2.33万吨;绿色食品认证面积1.48万亩,4.89万吨;有机食品认证面积5.69万亩,1.53万吨。

推进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追溯系统,全市果蔬、畜禽、水产样品抽检平均综合合格率达到99%以上,率先在全国实现“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覆盖。获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8个。

七、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贺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和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其中确权颁证率达到97.32%,清产核资数据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填报率达100%,核实资产总额共计51.93亿元。根据昭平县、八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经验,将农村“三变”试点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和“农民变股东”方式,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定农民从事粮食生产信心。

八、农村生态治理初见成效

贺州市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三清三拆”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十三五”期间,打造了207国道东融特色乡村风貌、323国道农旅休闲乡村风貌、羊头沿富江现代农业、环百里水墨画廊乡村风貌、西岭山自然保护区、潇贺古道以及黄姚乡村精品旅游等10条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以及20个精品示范型村庄、106个设施完善型村庄。

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十三五”期间全市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从2016年的75%提高到2020年的91.24%,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从2016年的36.4%提高到2020年的40.0%。推行“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已备案规模养殖场1010家,其中累计认证星级生态养殖场954家,认证率为94.4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6.2%,全市畜禽生态养殖走在自治区前列。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2020年全市回收农膜0.078万吨,回收率44.35%。

九、乡村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贺州市加大乡村文明治理力度,逐步健全乡风文明长效机制,钟山县清塘镇英家村、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进“三官一律”进村入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所)82个,实现“民主法治村”全覆盖。

构建综治网格化建设管理体系,全面完成市辖区各乡镇综治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平安贺州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0年第三季度,贺州市群众安全感居全区第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度指标,全市满意度达96.78%,排名全区第四。

专栏1—1   贺州“十三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指标

2020年

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亿元)

120

144.17

2.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60.5

60.69

3.蔬菜总产量(万吨)

206

237.23

4.水果总产量(万吨)

90

123.44

5.水产品总产量(万吨)

9

6.39

6.肉类总产量(万吨)

18.8

15

7.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95

≥98

8.耕地保有量(万亩)

239

238.47

可持续发展水平

9.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72.92

0.53


72.65;

10.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519.91

11.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498

0.499

12.化肥使用量增长率(%)

0

—0.6

1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85

85.85

物质技术装备

1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65

65

15.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千公顷)

89.789

16.新型职业农民(万人)

1

1.11

农村民生

1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6000

13832

18.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万人)

31.8

31.8

1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0

85.65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贺州农业农村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良好机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机遇。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十四五”期间,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时期,国家、自治区将通过政策倾斜、项目建设、市场需求等形式使更多的资源要素向农村聚集,有利于新时期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并为贺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消费升级为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机遇。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尤其是随着新消费的崛起,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美丽乡村成为城市居民休闲、旅游和旅居的重要目的地。市场和消费驱动力不断增强,有利于贺州市充分发挥好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富裕。

大湾区规划实施带来的机遇。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贺州市作为大湾区向内陆纵深发展的重要通道枢纽,亦是粤港澳大湾区有名的“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基地,有利于贺州市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加强对外合作,助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农业技术创新带来的机遇。当前,我国农业正在经历着一场重大技术变革。信息采集、作物数字模拟、农业专家系统、农业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产品信息追溯技术、转基因育种等高新技术不断突破并广泛应用于农业,农业的生产、管理、经营等都产生重大变革。抓住农业技术创新的历史机遇期,有利于贺州市快速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实现农业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二、面临挑战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产业发展方式较为粗放,我市农业产业标准化、集约化水平不高,农产品以初加工为主,精深加工滞后,附加值低,缺乏精品名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1.5∶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65%。产业链条延伸不充分,第一产业向后端延伸不够,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功能互补和深度融合还有待挖掘,农业的科技教育、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附加功能需要进一步开发、拓展和提升。

实施乡村振兴基础薄弱。 农村总体落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依然较大,村集体经济薄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十分艰巨。城乡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发育尚不充分,尤其是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滞后,直接影响到城乡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优化配置,导致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大。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自治区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发展,对贺州市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随着贺州市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能源资源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对贺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形成了硬性约束。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与城乡融合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托贺州市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农业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乡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提升乡村“形、实、魂”,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优先发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实干干实,快干干好,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将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通盘谋划、融合发展,将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成果一并推进、有效衔接,统筹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化,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农村发展,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典型引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全社会力量投身农业农村建设。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树立推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以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带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发展。发挥农民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小农户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机衔接,形成以农民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现代特色农业强市建设局面。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聚焦“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共治共享”靶向发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农业产业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农业创新驱动和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特色高质高效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以“建设全国最大香芋产业链集散地”“广西设施农业看贺州”“全国优质茶定点生产基地及广西茶产业东融先行特优区”为目标,推进“香芋全产业链、万亩设施蔬菜和特色茶产业”等三个重点产业,以生态安全、智能高效养殖为主线,发展现代化生态养殖,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成产业兴旺的“富裕乡村”。到202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年均实际增长6%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61万吨以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40万亩。农机总动力达到127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68%以上。安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农业名牌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明显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生态美丽宜业宜居。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打造成生态宜居的“秀美乡村”。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6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绿色村庄达标率达到75%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

——乡村优秀文化传承有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岭南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新业态,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建成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乡风文明文化振兴。

——乡村治理不断向前。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施乡村治理提升行动,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共治共享的善治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农民生活富裕扎实推进。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万元左右,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小到2.2以内。

——城乡融合跃上新台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和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专栏2—1   “十四五”时期贺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农业现代化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60.69

61

约束性

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144

225

预期性

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65

70

预期性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55.5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65

68

预期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

>98

>99

约束性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家)

44

80

预期性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家)

556

>900

预期性

高素质农民(万人)

1.1

2.1

预期性

农村现代化

森林覆盖率(%)

72.65

72.65

约束性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98

预期性

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占比(%)

6.8

>15

预期性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5.65

≥88

约束性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

66.9

75

预期性

行政村规划覆盖率(%)

10

100

预期性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832

22000

预期性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5

100%行政村达5万元;40%以上行政村达10万元

预期性

城乡居民收入比

2.46:1

2.2:1

预期性


第三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动脱贫地区振兴发展和迈向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十四五”时期推进乡村振兴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增强脱贫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一、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继续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进行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建立健全脱贫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延续以工代赈、扶贫车间政策,扶持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大力推动茶、果、药等优势主导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行在脱贫攻坚中发挥良好作用的“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工作机制。

二、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防贫和帮扶落实及脱贫成果监测分析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巩固”,着力解决监测预警对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实现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发展滞后地区的帮扶机制,加强对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通过能力建设、产业扶持、引导就业、民政救助等手段,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提高发展能力。

三、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以脱贫攻坚期形成的产业体系为基础,坚持大稳定小调整,进行整合、更新和提升,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注重脱贫地区产业后续长期培育,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在脱贫地区打造一批新兴优势产业集群。把脱贫地区培育起来的“5+2”县域特色产业、“3+1”村级特色产业作为重要对象,按照“小产品大产业”的发展思路进行提升打造、促进提质增效,建立“小产品大产业”清单,引导推动社会资本、财政项目、经营主体等重点向清单产业集聚,指导推动脱贫地区选准产业加以持续重点打造。引导脱贫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文化与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发展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优先支持脱贫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平台载体。

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安置区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持续加强后续产业扶持、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劳务输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等举措,多渠道促进就业,着力增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收入;完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创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基层组织机构和社区治理,搞好社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搬迁户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实施搬迁劳动力全员培训,确保有劳动力家庭实现一人以上稳定就业。衔接好搬迁群众农民和新市民“两种身份”、迁出地和安置地“两种利益”。

第二节   加强民生保障和实现农民增收  

以农民生活富裕为基本准则,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主要依靠本地产业支撑的农业农村导向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帮扶。加强特困救助对象兜底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着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落实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保障政策,通过政策兜底保障及时予以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完善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做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统筹城乡社保缴费、代缴账户相协调,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保障待遇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水平,到2025年社保缴纳率实现100%。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失独老人、孤儿等群体的关爱政策和措施。扶持农村养老业发展,降低养老服务门槛,实行城市服务下乡。针对农村家庭年青劳动力外流现象,探索子女异地就养、远程就养模式,增设一批农村公益岗位,鼓励志愿者温暖关怀行动。对生活条件困难、年龄超过60岁的农户,可根据质量和数量考虑优先、提价收购农产品。

专栏3—1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

医疗保险保障工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养老保险保障工程: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先保后供”政策。

临时救助建设:确保农村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得到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农村养老工程: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农村关爱工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做到应保尽保。

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创新集体资源资产的集体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全面盘活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连、村社合一的原则,结合当地区位和资源优势,指导村集体通过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引进龙头企业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壮大增收产业并重的工作举措。重点对全市“四荒”(荒山、荒沟、荒地、荒滩)、乡村闲置的集体土地、旧办公楼、旧校舍和易地扶贫安置点闲置房等资源进行集中开发或投资入股相关经营主体,激活“沉睡”资源。依托昭平黄姚古镇、钟山百里水墨画廊、富川潇贺古道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停车场、民宿、商业铺面等服务性集体经济项目。借力东融供港蔬菜基地、农业产业核心示范区等农产品示范基地,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基地、微商城、扶贫馆等物业服务性集体经济项目,构建起企业、集体、农户三方利益连结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与特色优势农业携手发展。

专栏3—2   集体经济建设重点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盘活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和集体建设用地,增加集体收入。

开展集体经济优秀村评比活动:制定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体经济优秀村评选活动,并对评出的村集体给予物质奖励。

建立村级“三资”台账:做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清理核查、登记备案和评估认定,建立村级“三资”台账。

三、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推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全面摸排、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相关信息,持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脱贫劳动力返岗就业。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帮扶,加大岗位归集发布力度,畅通输入地输出地用工信息对接。把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优先组织外出务工就业。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和就业创业政策范围统筹扶持。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职业转换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满足脱贫人口多元化技能提升需求,不断提高其就业能力。支持扶贫车间、扶贫基地、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稳定、扩大生产,最大限度吸纳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近就业。

大力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就业空间。依托贺州蔬菜、水果、茶叶、生猪、家禽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鼓励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引导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依托贺州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姐工坊、乡村车间。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

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利用多元化资金来源,开发生态护林、环境保护、道路养护等公益性岗位。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培育形式多样的产业联盟或产业化联合体,结合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

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落实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农村村民和集体的闲置土地、闲置水面、林木资源、空余场地等作价入股或出租发展特色农业及其相关产业,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专栏3—3   农民就业增收重点

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农村地区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

重点企业扶持工程:结合贺州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实现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返乡人员创业扶持工程:真金白银地鼓励返乡人员发挥自身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政府增收扶持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以工代赈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

就业保障完善工程:监督指导用工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并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处力度,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工作。

第三节   推动减贫战略和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明确“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一、建立全面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和工作体系

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分类优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不留空白,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队伍、社会扶贫等脱贫攻坚力量全面转向乡村振兴,配备上保持稳定,职能上有效转变,实现工作体系的无缝衔接。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将脱贫地区的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政策框架,布局一批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强化辖区内单位定点帮扶,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

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交流协作

搭建协作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东西部乡村振兴交流协作,继续积极争取东部发达地区加大对贺州的帮扶力度,成立贺州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稳岗就业工作专班,加强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合作,健全联动的产销对接,加强我市优质农特产品推荐,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消费扶贫。引导社会各阶层力量通过社会捐赠、爱心援助、基层服务等手段,集众人之力助推贺州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第四章   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新体系

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城际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基础、调结构,逐步建立起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新格局。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努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拉长农业价值链,打造一批绿色有机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打造茶叶、果蔬、畜禽、油茶等百亿元产业集群,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

第一节   推进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一、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城际合作为契机,形成“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和“贺州特色茶”的“三子一茶”空间布局。

“菜篮子”工程。以八步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为主,辐射平桂区、钟山县,打造供大湾区及出口蔬菜产业区。

“果篮子”工程。以富川瑶族自治县为重点,打造供大湾区脐橙基地和出口脐橙基地;以钟山县为重点,打造供大湾区贡柑基地;以八步区、钟山县为重点,打造供大湾区梅李基地;以富川瑶族自治县为重点,打造柑桔生产加工基地;以八步区为重点,打造干果类生产加工基地。

“肉篮子”工程。以八步区、平桂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为重点,打造瘦肉型猪主产区;以钟山县、平桂区为重点,打造家禽主产区。

“贺州特色茶”。做强做优红茶、绿茶、紫茶、白毛茶等优势特色茶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茶叶全产业链开发,加快发展具有贺州特色的六堡茶产业。重点发展昭平县、八步区、平桂区三大茶区。昭平县茶区:着力发展优质绿茶、红茶、黑茶基础上,大力发展六堡茶,打造具有贺州地方标准的六堡茶产业。八步区白毛茶产区:重点产区为八步区开山镇,产区可辐射到八步区桂岭镇、大宁镇、黄洞乡,发展白毛名优绿茶。平桂区茶区:推广种植名优绿茶为主,适度发展六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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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三子一茶”空间布局图


二、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粮食产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狠抓粮食生产任务,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常态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严厉打击和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大力推进旱改水、土地整治复垦等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加大耕地撂荒、退“林”还耕、退“园”还耕等专项治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深化农业供给则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种植结构,因地制宜推广“水稻-水稻-蔬菜”“水稻-经济作物”轮作等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模式,充分利用耕地播种粮食作物。制定出台鼓励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科学有序流转,有效减少耕地撂荒,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复种指数。积极培育新型种粮主体,加大种粮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种粮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和激励,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集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创新推广代耕代种、托管服务、工厂化育秧等模式,支持发展农资配送、飞防植保、收割烘干等社会化服务。通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现代化提升工程、粮食加工产业聚集区等项目,巩固提升我市“十四五”粮食安全保障。到2025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175万亩以上,总产61万吨以上,产值20亿元。

专栏4—1   粮食产业项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全市“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

3.昭平县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项目


蔬菜产业。坚持以大湾区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为核心,加快引进蔬菜新品种,调优蔬菜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生态有机蔬菜供粤港澳大湾区,持续扩大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圳品”认证;通过实施组织《贺州市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和《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大力发展现代设施蔬菜,打造国家级蔬菜产业园,加快蔬菜采收加工产品开发,延伸蔬菜产业链,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到2025年,建成5个以上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全市蔬菜(含食用菌)种植面积140万亩,产量300万吨,产值80亿元;大力发展贺州香芋种植,推广香芋新品种和现代设施栽培技术,引进香芋深加工企业,推动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建成100—500亩的香芋标准化生产基地19个、500—2000亩的香芋标准化生产基地6个以上,全市香芋种植面积达15万亩以上,产量25万吨以上,综合产值25亿元以上。

专栏4—2   蔬菜产业项目

1.创建国家级贺州市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项目

2.创建国家级(贺州市)特色农产品(蔬菜)优势区项目

3.贺州市特色农产品(蔬菜产业)强镇项目

4.贺州市八步区东融(供港)蔬菜扶贫产业示范区基地总部项目

5.贺州香芋全产业链项目

6.贺州菜心标准化基地建设

7.八步区“粤港澳大湾区”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8.八步区贺街淮山产业化建设项目

9.贺州市八步区现代化农业产业园

10.八步区秋冬菜产业化开发项目

水果产业。以富川、钟山、八步特色水果种植基地为载体,以“富川脐橙”“八步三华李”“钟山贡柑”为重点品牌,通过引进优质品种,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完善水果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我市特色水果品牌知名度。大力搞好标准化果园建设,推广水果设施装备广泛运用,抓好优质水果标准化生产,利用有机栽培及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提升水果品质;同时,加快完善水果加工、冷链物流和电商销售建设。到2025年,全市果园面积达到120万亩,水果产量150万吨,产值50亿元。

1.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富川脐橙)优势区项目

2.乡村特色水果(贺街三华李)产业园项目

3.富川瑶族自治县脐橙产业标准示范区项目

4.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三华李)优势区项目

5.贺州市钟山县贡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项目

6.3000亩红心猕猴桃种植基地项目

专栏4—3   水果产业项目


茶叶产业。实施贺州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打造百亿元产业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选育引进茶叶新品种,加快推进标准化绿色茶园建设,对现有茶园逐步向标准化茶园改造提升,加强园区水肥一体化、改土、改形、改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谋划茶叶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推动茶产业深加工,茶叶与旅游、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宣传推介“贺州茶”“昭平茶”“贺州紫茶”“开山白毛茶”及广西六堡茶等系列特色茶产品,形成“贺州茶”品牌体系及品牌效应,鼓励和支持企业打造优秀企业产品品牌,借势发展贺州特色广西六堡茶,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优质茶定点生产基地及广西茶产业东融先行特优区。到2025年,全市茶园面积达到35万亩,干毛茶总产量达到2万吨,茶业一、二、三产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

专栏4—4   茶叶产业项目

1.中国(贺州)茶文化产业园

2.创建国家级贺州市特色农产品(昭平茶)优势区项目

3.中国(贺州)茶城

4.广西“桂紫茶”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项目

5.贺州市特色茶全产业链发展项目

6.贺州紫茶产业化发展项目

7.昭平县10万亩茶园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8.八步区有机开山白毛茶产业化开发项目

9.贺州市“广西六堡茶”产业园


中草药产业。围绕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千亿元大健康产业工作目标,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积极实施订单药材种植,发展中药材饮片加工,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及储藏设施。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产值5亿元。

专栏4—5   中草药产业项目

1.广西贺州(昭平华泰)中药材产业园项目

2.贺州(富川)三九药业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

3.钟山黄花倒水莲种植与加工全产业链开发项目

4.八步区森林仙草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5.贺州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6.昭平县中药材种植项目

生猪产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和把贺州打造成为广东的“菜篮子”“肉篮子”的目标定位要求,以楼房式集约化生猪养殖、“密闭控温漏缝自动刮粪+异位发酵床”“高架网床”等现代生态养殖为主线,统筹谋划生猪养殖与屠宰产能布局,引进和服务龙头企业,抓好贺州广东温氏、富川广东温氏等龙头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快引进和扶持京基智农集团、新希望集团、正邦集团等养殖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生态养殖,推动生猪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以提高生猪养殖效益、降低污染排放为目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起点、高标准发展生猪现代化生态养殖,把我市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肉篮子”。到2025年,全市生猪年存栏量156万头,年出栏量250万头,规模化养殖出栏比重将达到80%,年总产值超过80亿元。




专栏4—6   生猪产业项目

1.京基智农贺州市生猪全产业链项目

2.平桂区新希望六和生猪生态循环一体化项目

3.富川广东温氏智慧生态养殖小区项目

4.贺州市“正邦猪福”标准化养殖生态循环产业项目

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6.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平桂一场生猪养殖项目

7.温氏生猪产业一体化投资项目

8.贺州市智慧养殖及肉食品加工全产业链项目

家禽养殖业。加强肉鸡、肉鸭、蛋鸡等替代肉品生产。以温氏羊头种鸡场、钟山温氏畜禽有限公司及桂柳种鸭钟山分公司为支撑,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打造高效产业、优质产品和精品品牌,扩大三黄鸡、麻黄鸡养殖规模,鼓励采用旱地饲养技术发展麻鸭、樱桃谷鸭等水禽养殖业。继续大力发展高架网床以及“微生物+”等广西特色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家禽产品生产管理技术,推广现代化家禽生态养殖场,合理利用家禽粪污资源,延伸产业链,推动贺州家禽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全市家禽出栏5000万羽,规模化养殖出栏比重将达到80%,年总产值超过14亿元。  




专栏4—7   家禽养殖业产业项目

1.钟山温氏公司百富高效养殖小区

2.八步区信都三黄鸡产业化生产项目

3.贺州市八步区三黄鸡产业现代化示范区

4.八步区麻鸭产业园


肉牛肉羊产业。以全市“三县两区”的山区乡镇和种植业主产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充分利用草地资源、农作物秸秆资源以及利用农闲田种植饲用牧草,引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家庭农场”模式的生态养殖,普及冷配技术推广发展良种工程,促进适度规模养殖肉牛、肉羊。到2025年,全市肉牛年出栏量5.5万头,肉羊年出栏量6万头,肉牛肉羊年总产值超过12亿元。

专栏4—8   肉牛肉羊产业项目

1.昭平县生态肉牛养殖项目

渔业产业。以发展现代绿色渔业为突破口,以山塘、水库、江河网箱及庭院养殖为载体,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跑道式)养殖、陆基集装箱循环水养殖等现代高效养殖模式,通过积极引进澳洲淡水龙虾、淡水鱼等优质品种,重点推进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集约高效、智能化的水产品养殖园区建设;加快稻(藕)田生态综合种养发展,推进水产养殖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渔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做优我市渔业水产产业。到2025年,全市水产品产量8万吨,稻(藕)田生态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渔业年产值12亿元。

专栏4—9   渔业产业项目

1.广西贺州现代绿色渔业产业园项目

2.贺州市澳洲淡水龙虾产业化示范园区项目

3.贺州市淡水鱼生态养殖项目

4.昭平县“桂江鱼”产业小区建设项目

5.昭平县冷水鱼养殖项目

6.昭平县优质鳗鱼产业小区建设项目

油茶产业。振兴油茶产业,继续推进百万亩油茶基地、百亿元油茶产业的“双百”计划。扩大油茶种植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建设一批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和油茶类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推广示范新理念、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油茶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加强良种苗木选育和推广,改善林分结构,因地制宜、因树制宜、分类施策,对油茶低产低效林实施改造,提高产出水平。推动油茶高质量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油茶种植、加工生产、流通销售、综合利用、休闲旅游等一体化发展,实现油茶产业多次增值、多重收益。到2025年,全市油茶种植面积达100万亩以上,油茶产量达3万吨,油茶产业年综合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专栏4—10   油茶产业项目

1.大脑山高产高质油茶种植基地项目

2.油茶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项目

3.平桂区油茶小镇

4.贺州市生态油茶种植及精深加工基地

三、加强农业平台载体建设

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围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产业优势突出、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利益联结紧密、农民增收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区。加大对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扶持推广力度,加快富川脐橙、昭平茶特优区实施,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并鼓励八步三华李等特色优势产业申报特优区,以三产深度融合为主线,拓展农业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各县(区)自治区级农业园区全覆盖,新增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5个以上。

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强镇。推广八步区铺门镇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高路村、八步区贺街镇西南村、平桂区羊头镇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经验,立足我市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以发展绿色生态旅游产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为主线,按“优产业、强龙头、建基地、重特色、创品牌”的总体思路,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推动财政资金向农业产业强镇倾斜,撬动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农业产业强镇,带动产业发展。“十四五”再发展谋划3—4个农业产业强镇,再获得5个以上的“一村一品”示范村。

    打造贺州特色田园综合体。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农业产业基地和生态优良、物产丰富的优势,结合长寿养生文化、客家文化、瑶族文化等贺州人文特色,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链条完整、布局合理、生态环保、多功能融合的田园综合体,实现当地农田园区化、产业融合化、乡村景区化、服务便利化、经营市场化,“十四五”期间,谋划建设面积达万亩、在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3个。

专栏4—11 农业平台载体建设项目

1.贺州市平桂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

2.平桂区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

3.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

4.贺州市平桂区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5.八步区芋见财富香芋产业示范区建设

6.正丰现代农业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

7.平桂区四维富硒稻产业示范区建设

8.昭平县亿健有机茶产业示范区建设

9.钟山县香芋产业示范区建设

10.富川瑶族自治县梦里橙花脐橙产业示范区建设

第二节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一、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扶持粮食、蔬菜、香芋、水果、茶叶等主要及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各县(区)农产品加工园,重点引进、扶持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聚集发展,形成上下游产品衔接的加工体系。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以粮食、香芋、茶叶、肉类、水果、蔬菜等为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开发肉类、蔬菜、香芋、马蹄、茶叶、水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生产和开发生态健康的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实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工程,推广先进农产品加工技术,提高加工副产品梯次利用水平,打造“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农业生物产业链,建设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在粮食、茶叶、水果、蔬菜、香芋等行业,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到2025年,全市各类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7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

开发健康养生产品。依托贺州市良好的资源环境和“世界长寿市”品牌,整合食品医药资源,积极引进食品药品龙头企业,形成“种植-加工-检测-包装-销售”为一体化的品牌农业发展新模式。开发贺州特色的营养保健品、药膳菜品,着力发展以“养生滋补”为主题的功能型保健品、健康饮用水、健康农产品、健康饮品。开发一批疗效确切、具有较好前景的特色地方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新产品,培育独具特色的民族药产品和企业品牌;继续抓好民族特色或资源特色中成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或创制特色新药,着力培育壮大灵峰药业等医药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金鸡胶囊等知名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专栏4—12   农业加工重点项目

1.贺州香芋深加工项目

2.贺州市平桂区生猪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

3.贺州市生猪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

4.贺州市肉类加工配送中心冷库及冷链配送项目(二期)

5.八步区开山薯粉产业园

6.昭平县茶叶加工园

7.昭平县山茶油产业示范项目

8.昭平城北工业园茶产业集中区

9.贺州市长寿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10.八步区五协长寿健康产业园

11.平桂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12.万吨出口蔬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13.贺州市长寿养生产业园项目

14.贺州市农产品仓储加工园

15.钟山县英家大头菜种植及加工项目

16.富川农产品物流园

17.贺州市粮食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二期、粮油加工)

18.广西富川华源粮油有限公司大米生产及基地建设项目

19.广西贺州市豆制品产业园项目

20.钟山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

二、打造特色生态康养乡村休闲旅游业

打造生态康养产业创新发展名片。以建设“梦幻黄姚·长寿贺州”、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推进生态旅游产业与农村休闲产业有机融合发展,开发一批具有贺州特色的健康休闲和服务产品,发展食疗养生、药物保健、森林养生、温泉养生、文化养生等系列产业。开发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产品,构建养老服务网络,开发保健护理、康复疗养、医养结合、异地养老等技术与模式,建设养老产业基地和休闲养老基地。重点推动养生八步、休闲平桂“两区”齐头并进,加快生态昭平、慢城富川、灵秀钟山“三县”特色旅游发展,重点推进姑婆山、黄姚古镇、西溪温泉、钟山百里水墨画廊、富川国际慢城等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

打造生态农业农村旅游精品线路。结合保护传承贺州农耕文化和特色民俗文化,推动建成一批集特色农业生产、农业观光、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民俗传承、科普展示、美食品尝、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农业景点和线路,重点发展山水田园型、农家乐型、休闲养生型、旅游互补型、都市科普型、休闲农庄型、节庆休闲型等休闲农业类型。重点打造生态乡村养生之旅(钟山县里村乡村旅游区-钟山县三台山生态农庄-平桂区姑婆山旅游区)、潇贺文化体验之旅(贺州园博园-富川瑶族自治县岔山村-富川瑶族自治县秀水村-富川瑶族自治县七彩虎头村)、梦里田园休闲之旅(平桂区香桂缘农庄-昭平县德缘庄园)、怀旧古镇追忆之旅(八步区客家围屋-八步区临贺故城-昭平县黄姚古镇)、森林颐养长寿之旅(平桂区龙景玫瑰园-平桂区小凉河乡村旅游带-八步区森林仙草-八步区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等贺州生态农业农村旅游精品线路,逐步建立起“吃农家饭菜、住农家院落、购乡土特产、游生态乡村、赏田园风光、采绿色水果、体农事乐趣”的乡村全域休闲体系。

提升康养、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旅游消费升级的需要,整合全市旅游特色村的民居民宿、特色基地、农事体验等多种旅游元素,因地制宜的发展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康养、休闲农业园区,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园区要按照A级景区标准来建设,做到产品主题化、风格特色化、园区品质化“三个化”,提升园区品质和档次。推进旅游点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厕所等设施提档升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规范服务流程,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休闲农业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针对经营主体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扶持,通过发放乡村休闲旅游消费券、交通补贴券等方式刺激消费,加速释放产业发展潜力。





专栏4—13 农业农村康养休闲旅游重点项目

1.钟山县百里水墨画廊慢生活体验区建设项目

2.八步区“百李挑一”田园综合体

3.八步区炭冲田园综合体项目

4.中国土瑶文旅扶贫产业区

5.广西钟山县龙泉乡村休闲农业项目

6.平桂区藕莲天下旅游项目

7.广西药食同源产品生产中心

8.广西药食同源康养产品体验中心

9.昭平县南山茶海田园综合体建设

10.平桂区晓塘农庄(数字化新康养田园综合体)

11.贺州可达山生态农田综合开发旅游项目

12.贺州长龙田园综合体项目

三、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

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粮食、供销、邮政、农机、农垦、信用社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提供市场信息、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深松整地、农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开展面向小农户的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金融、物流、设计、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解决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供给短缺的问题。

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挥乡村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生活性服务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商业网点,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为乡村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促进农村休闲娱乐、文化创意、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等现代消费性服务业发展。大力培育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娱乐、中介咨询、广告、法律、会计、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促进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和结构升级。

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节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推广“电商+乡镇自营店”发展模式。持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按照新建与改造并举,硬件与机制共建原则,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改革和创新,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骨干流通企业。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售地批发市场建设,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平台,依托电视、自媒体、抖音、快手等传播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联动、多维立体营销,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在现有物流体系的基础之上,统筹整合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社、电子商务等资源,完善升级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网络购销运输配送渠道,实现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统筹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县城、重点镇为主的物流配送中心,提升我市农村物流发展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完善邮政、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逐步实现农村邮政、快递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栏4—14   农业商贸冷链物流重点项目

1.贺州市粮食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二期)

2.富川农产品物流园

3.贺州农投富川农产品电商产业园二期

4.贺州市农产品果蔬交易区-农产品保鲜冷库项目(二期)

5.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贺州配送中心

6.贺州市现代农业物流产业园

第三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继续抓好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大财政、金融、用地、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开展以“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贺州市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每年评出10个运行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个,贺州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0个。

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坚持“扶大、引大、育大”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品牌打造、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展品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不断扩大龙头企业规模和增强经营实力。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结机制,探索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通过双向入股进行利益联结。到2025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5家。

三、健全农业利益联结机制

探索服务协作型利益联结模式,鼓励农民以土地、生产设施等要素为原始股入股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农民养老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通过拓展功能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重组供应链,将产业链打造成为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产业融合共同体,形成农民发展生产做基地、企业开拓市场做品牌的产业发展和利益联结模式,让企业注重向品牌要效益,农民注重向质量标准要效益,实现产业在乡、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四、创新农村产业开放合作

积极融入国家、自治区农村产业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开放合作机制,搭建“一带一路”农业开放合作交流合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打造出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出一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外销市场渠道,不断拓展市场,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把贺州的特色农产品逐步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不断拓展区内外,甚至国内外市场。鼓励利用区内外、国内外资金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融合,积极引进农业生产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现代装备、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现代服务,提升我市农业资源高效利用、高效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能力和水平。




专栏4—15 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到2025年,全市贺州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80家以上,自治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0家以上。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到2025年,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80家以上,培育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25家以上。

第四节   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一、加快农业科技发展创新

健全和完善农业科技体系,重点加强水稻、脐橙、茶叶、蔬菜、生猪等的重大病虫害防控、生态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推动中茶所、自治区农科院、广西茶科所、广西大学、广州菜科所等科研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立综合性农业开发研究平台,开展服务乡村企业、产业的问计专家服务行动,为乡村提供更多的产学研合作。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林业、畜牧业种业,开展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芳林马蹄、八步三华李、贺街淮山、信都红瓜子、富川脐橙、南乡鸭等贺州地标品种的生物技术提纯、复壮,加强特色品种的培育和选育保护,建立贺州香芋、芳林马蹄等特色品种试管组培种苗繁育基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保障种苗供给,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繁育推广一体”龙头种业企业。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各种优质亚热带水果种植基地、畜禽标准化养殖生态示范基地。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深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购置大中型高效、高性能农机具以及耕作、播种、预冷和清洗分拣类小型农机具,加快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27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68%以上。

二、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依托贺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体系,搭建特色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建设集研发中心、培训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生产加工中心于一体的农业科技成果综合型孵化器。加强农业“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依托现有星创天地,提高在农村成果转化、创业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服务水平,营造农业创新创业氛围。着力引进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到园区共建创新平台。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聚集各类人才到园区创办、领办企业,引导科研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到园区创新创业。建立园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线上交易、线下服务、信息交流。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率达到60%,科技型创新企业10个。

三、加快设施农业推广应用

以“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为目标,实施设施农业推广应用三年行动,重点提升蔬菜、畜牧、渔业、茶叶、水果等产业设施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工厂化育苗等设施农业技术,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设施农业机械化、自动化、规模化、智能化建设。组织实施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三年(2021—2023年)行动,加快现代化物质装备及新技术在设施蔬菜上的推广应用步伐;推广楼房式集约化生猪养殖,推广“密闭控温漏缝自动刮粪+异位发酵床”“高架网床”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畜牧智慧创新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跑道式)、陆基圆形池循环水、高位池塘集约化等水产养殖模式,发展鳗鱼集约化养殖;加快推进标准化绿色茶园建设,对现有茶园逐步向标准化茶园改造提升,加快完善茶叶加工体系建设;推进设施水果标准园建设,推动水果设施装备广泛应用,加强果业加工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设施蔬菜基地达到6万亩,现代渔业设施和配套养殖面积达到1.5万亩。

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

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思路,健全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科技服务网络,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服务活动,及时解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增强科技服务的针对性,全面提高技术的到户率和到田率。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新型职业农民、规模种养(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责任人为科技示范户。加强专家组建设,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多形式提升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制定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分批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强化农产品信息服务。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广智能设备的使用,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建立“互联网+精准农业”特色农业示范基地,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步伐,全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引导广大农技人员、专家教授等,通过网络媒介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推进蔬菜、肉类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的全链条可追溯系统,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追溯系统平台运用。到2025年,80%以上的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

六、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发展绿色化,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规模高效生态养殖业,加强稻田综合种养。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模式,推广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病虫害绿色防控、“三控”施肥、水气平衡栽培等绿色生态技术,大力推行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清洁技术,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推广“微生物+”、循环微流水等生态养殖模式,支持发展生态综合种养,支持八步区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平桂区功能性微生物菌剂及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厂等项目建设。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绿色防控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市,打造绿色循环的乡村田园生态系统。到2025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减少5%以上。

专栏4—16   设施农业重点建设任务

现代设施蔬菜:以兴办工业园区的思维进行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按照园区化开发、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鼓励国有平台公司、村集体参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分享产业红利,稳定增收渠道。尊重市场主体和农民意愿,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在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基础上,优化产业布局。集中打造形成一批百亩以上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效应的设施蔬菜产业带和集中区。加强标准化种植示范,集中规划创建2~3个1000亩以上自治区、国家级设施蔬菜产业园。推动设施装备广泛应用,加快现代化物质装备及新技术在设施蔬菜上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提升现代设施化生产水平。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以分选、清洗、包装为手段的蔬菜产后商品化处理,使蔬菜商品化处理率提高到 60%以上。

旱地香芋现代设施生产技术:创新贺州香芋栽培技术,充分利用旱地种植香芋,扩大贺州香芋种植面积,为推动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优化香芋种植品种,大力推广香芋试管脱毒育种技术和地膜覆盖技术,大力推广滴管、喷灌、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设施和节水灌溉技术在香芋种植在应用,提高香芋现代化设施装备应用水平,提高单位产量和品质。

现代设施畜牧业:推广楼房式集约化生猪养殖,推广“密闭控温漏缝自动刮粪+异位发酵床”“高架网床”等生态养殖模式,推广现代化家禽生态养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畜牧智慧创新工程建设。

现代设施渔业:推广应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跑道式)、陆基圆形池循环水、高位池塘集约化等养殖模式,发展鳗鱼集约化养殖。

茶叶水果产业设施技术应用:提升茶叶设施种植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化绿色茶园建设,对现有茶园逐步向标准化茶园改造提升,加快完善茶叶加工体系建设。提高水果产业设施化水平,推进设施水果标准园建设,推动水果设施装备广泛运用,加强果业加工体系建设。

第五节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业质量安全建设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县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完善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指导种植养殖者科学选药用药,依法合规生产,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安全。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检疫体系建设,加大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管体系。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监管制度

强化脐橙、三华李等优势食用农产品集中上市期监管,以乡镇为单位调查统计农产品集中上市时间和交易区域,建立重点时段监管名录。积极推动出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把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基础工作,规范市场管理。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农产品。完善与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及时通报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农资打假、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信息,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合作。

三、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工程

开展贺州农业知名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业企业品牌评选,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建立贺州品牌目录。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认证,支持农业企业申报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培育知名品牌。着力培育壮大水稻、香芋、设施蔬菜、脐橙、茶叶、生猪、三黄鸡等产业,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初具规模的主导产业群和优势产业带,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品”发展格局。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借助富川脐橙、昭平红、昭平绿、八步三华李、信都三黄鸡等一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重点发展昭平茶、富川脐橙、八步三华李、开山白毛茶、平桂芳林马蹄、贺州香芋、贺州蔬菜和钟山贡柑等区域公共品牌;加强策划包装,准确定位公共品牌及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动作模式,集中力量进行品牌宣传推介,打造有机农夫、正丰农业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利用贺州长寿品牌效应,实施区域果蔬品牌创建行动,加快推进“百年菜乡”贺州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及“贺州菜心”“贺州香芋”等系列产品品牌的注册、宣传和运作,提高贺州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到2025年“三品一标”产品达到20个以上,培育新增区域公用品牌2项,农业知名品牌5项,农业企业品牌5项,打造供港蔬菜备案基地20个以上。

专栏4—17 市场体系重点建设项目

1.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项目

2.农产品追溯系统平台项目

3.“互联网+精准农业”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4.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5.品牌培育工程


第五章   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新风貌  


坚持乡村绿色发展道路,系统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域推进人居环境品质建设,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打造一个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贺州新乡村。

第一节 推进人居环境品质建设

一、全面实施农村风貌提升工程

优化提升乡村风貌,实施“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程,以“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生态移民工程”“扶贫新村”等建设为契机,着重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提升现有农房外立面、建筑风貌,打造以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为重点的“两高两道”沿线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按照 “一清二拆三整理四美化”要求,实施农村庭院改造、改水、改厕、改厨、改线“五改”行动,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对农村旧村改造和整治力度,打造“微田园”式美丽乡村。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农村规划、农房建设管控,完善建设管护机制,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保护保留乡村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注重保持自然原生态,保持历史遗址、人文景观原风貌。到2025年,60%以上的村庄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形成2~3条美丽乡村示范带,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20%。

二、广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坚持规范农村建房,做到道路两旁绿化、庭院周边绿化、集中居民点亮化、村庄处处美化。要继续实施整治断墙残壁、整治草堆柴堆粪堆、整治乱搭乱建以及庭院硬化工程,加快推进乡土特色传统村落、农村专业市场和屯内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公共区域及道路泥泞等问题。深入实施农村公共照明太阳能路灯专项行动,努力实现自然村寨照明设施全覆盖。推进乡村绿化工程,鼓励引导村民在村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庭院内外植树种花种草,拆旧建绿,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到2025年,绿色村庄达标率达到75%。

三、开展美丽宜居试点建设

制定《贺州市开展美丽宜居试点镇建设实施方案》,每个县(区)选择2~3个乡镇开展美丽宜居试点镇建设;建设要遵循城乡统筹、区域协调、产城融合、合理布局、绿色生态、集约发展、体现特色的原则;以乡镇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单位,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和空间分布,突出产业培育、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生态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美丽宜居试点镇建设,建成基础设施齐全、城镇品质一流、乡土特色突出、传统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优良、特色产业发展、辐射带动有力的美丽宜居试点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宜游、宜居、宜业、幸福”镇建设,使农民有意愿也有能力真正成为城镇居民。通过试点带动作用,形成城乡一体、产城互动、和谐有序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专栏5—1贺州市农村风貌改造工程

1.贺州市乡村风貌提升工程

2.贺州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3.贺州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项目

4.贺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二节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快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力量进行土地整治,落实集体所有土地“小块并大块”的相关政策,允许在国有土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开展酸化土与潜育化土壤改良及有机物料腐熟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大力改造中低产田,促进耕地质量有效提升。全力推进实施“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加强农业用地宜机化改造,发挥“土地整治+”组合效应,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及农业生产条件。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适当安排指标调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运作。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持在140万亩以上。

二、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以争创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建设,着力优化农村公路网络,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及时推进危桥改造;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道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动农村公路枢纽的互通联结,打通断头路,清除“最后一公里”屏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城区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区周边延伸,统筹推进城乡联网公路、村际联网公路建设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面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镇村公交,促进城乡公交与城区公交的紧密对接。到2025年,实现100%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公路通达所有行政村,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

三、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农村供水格局,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修复农村小水库、小山塘、小水渠等水源脉络,基本消除防洪减灾重点薄弱环节,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田间地头水利基本设施,加快推进“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工程和小微型水源工程),打通“最后一公里”,全面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节点标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现代化。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施田间地头沟渠硬化工程,健全灌排设施体系、提高输配水效率;加快灌区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区农田水利现代化设施建设,推广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深入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以上。

四、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通动力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进乡入村,合理引导新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支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重大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自给率。支持生物质发电、规模化大型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实施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和水能资源开发建设。实施村屯道路公共照明亮化项目,积极推进农村公共照明太阳能路灯示范村项目。

五、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宽带贺州”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5G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引导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等电信运营企业加大农村网络建设投资,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到2025年,农村家庭基本具备500M以上接入能力。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乡村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和基层政务信息化进程,建设和完善包含农村消费信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三农”政策服务、农村生活服务等内容的系统和手机 APP。

六、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加强干旱、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农业气象服务,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根据年度气象条件,指导农户合理搭配熟期品种、选好播种时间,尽量避开重大灾害天气影响,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各县(区)每年开展一次县、乡、村的三级灾害救助演练,完善应对灾害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在农村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等监测站网建设,优化监测站点功能布局,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栏5—2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1.贺州市平桂区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2.贺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区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项目

4.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5.贺州市钟山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贺州市平桂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建设项目

8.农业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第三节   加强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和治理

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按照“户有桶、屯有箱、村有点、镇有站、县(区)有场”的目标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县(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弃物资源回收网点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推进农业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作。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垃圾堆放点台账,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正规渠道及机制,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加大农村环卫力量建设,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和垃圾转运经费,保障垃圾运输车辆等设施的正常运转。根据县(区)各乡镇情况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合理调剂和分配经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发放日用品、表扬信等方式,对较好贯彻垃圾分类做法的村民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提高村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到2025年,实现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96%以上。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继续加大改厨改厕项目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申请改造卫生厨房和卫生厕所,推动农村户用厨房和厕所改造;优化农村公厕布局,推动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厨房和厕所,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重点建设一批村镇级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等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坚持建管并重,把“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抓好建设时序和长效管护,对农村生活直排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到2025年,农村卫生厨房和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占比大于15%。

三、提高农村种养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加快建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开展秸秆资源利用和农残膜回收区域性试点,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增加附加值。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进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促进养殖废弃物就近资源化利用。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散养密集区逐步实现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6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专栏5—3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重点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弃物资源回收网点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发放日用品、表扬信等方式,提高村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陈年垃圾清理工程: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台账,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

农村环卫力量建设工程: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和垃圾转运经费,保障垃圾运输车辆等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六章   传承优秀文化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岭南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建成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第一节   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以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农村群众现代文明素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村文化墙、文艺作品、公益广告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方式方法和载体,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发展各方面。推动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评选出一批新时代农民的先进模范人物。

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道德建设

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农村社区的基础作用,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培训,让现代意识、科学精神、文明理念入脑入心,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改进生活方式。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用好农村基层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推进农村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强大舆论氛围。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严格创建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完善农村“一约四会”工作机制,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活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让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为农民群众自觉追求。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家风家训,以良好家风引领乡风文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坚持正面引导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常态长效整治农村不良习俗,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行动,重点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加强科学知识普及教育,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到202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


专栏6—1   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

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培训工程:改进生活方式,将现代意识、科学精神、文明理念入脑入心,引导农民崇尚科学。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文明创建行动: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

文明道德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

移风易俗行动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一约四会”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不断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

第二节   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一、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充分发掘具有贺州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农产品及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贺州农耕文化和特色民俗文化,深入挖掘蝴蝶歌、长鼓舞等文化内涵,重点做好钟山县百里水墨画廊、昭平县黄姚两岸青年生态休闲农业创业园区、八步区客家围屋农耕文化休闲区、富川瑶族自治县花海世界扩建工程、八步区月湾茶园项目扩建工程项目,打造瑶族盘王节、客家特色民俗等文化活动。大力推动非遗创意产品,加快推动特色农产品在文化内涵上上档次、增记忆、添魅力,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文化软实力;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合理利用特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民族村寨,保护和展示农村老作坊、传统工艺、老农具、老物件,建设特色鲜明、富有吸引力的休闲农村。

二、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

制定《贺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矿区旧址、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抓好潇贺古道、湘漓古道、临贺故城、黄姚古镇、封阳石城、富川旧城、秀水状元村、龙井寨、上莫寨村等古村落、古建筑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推荐或申报一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切实做好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及利用,完善非遗传承人扶持政策。开展贺州记忆工程,挖掘贺州乡村特色文化符号,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民俗旅游特色村,使乡村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精神家园。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

三、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链。积极挖掘贺州瑶族服饰、“水口麒麟马”、 平桂瑶族唢呐、八步客家山歌剧、八步采茶戏、富川瑶族抢花炮、“炸龙”、钟山瑶族朝踏节等非遗文化元素,让民俗文化、历史文化全方位融入旅游消费要素,打造更多富有浓郁地方特色,集人文历史研究、民俗风情展示、旅游观光为一体的乡村文化精品。培育形成具有贺州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结合空心村改造,探索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扶持文化旅游骨干企业,重点开发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培育乡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专栏6—2 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重点

乡村记忆工程:深入挖掘、收集具有深厚文化元素的贺州乡村特色文化,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民俗旅游特色村,使乡村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精神家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程:传承保护客家山歌剧、采茶戏等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技艺和民间传说。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他文化遗产持有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价值的传统工艺产品。

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工程:抓好潇贺古道、湘漓古道、临贺故城、黄姚古镇、封阳石城、富川旧城、秀水状元村、龙井寨、上莫寨村等古村落、古建筑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

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收藏反映贺州市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件,鼓励乡村史志修编。

第三节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一、加强乡村公共文化载体建设

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建设城市“1小时文化圈”“10分钟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推进市、县(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各乡镇文广站等场馆对外免费开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综合文化标准化建设以及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部分中心村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农民文化乐园,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打造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二、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实施乡村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充分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下乡宣传文艺演出等平台载体,把更多优秀的电影、广播电视、戏曲、书刊、科普活动、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活动送到基层农民中间。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发展的优秀文艺作品,培育挖掘本土文化人才,收集整理乡间优秀文艺作品,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开展文艺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乡村文化,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制定完善贺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精准化。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开发传统节日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鼓励村镇自办文化,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文化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支持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到2025年,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达到10%,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占比100%。

四、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提升文化站组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扶持发展农村广场舞队、镇剧团等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增强农村基层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农村文体团队的投入,组织文化专业人才、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开展培训辅导,提高农村文化骨干专业技能。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队伍,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下乡,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专栏6—3   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重点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的乡镇综合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乡村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乡村公共文化载体建设:加强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边远镇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公益电影下乡工程等。

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向群众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文化服务。

鼓励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发传统节日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

乡村文化队伍建设:扶持发展农村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加大对农村文体团队的投入,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下乡,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

第七章   加强乡村法、德建设   形成融合治理新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施乡村治理提升行动,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共治共享的善治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第一节   提升乡村基层管理法治水平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乡村”,夯实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积极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二、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

坚持法治为本,加强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镇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大力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依托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书屋、远程教育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到2025年,村级法律服务站覆盖率达100%。

三、增强基层依法办事能力

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加强执法监督,把执法目的与手段、执法过程与结果统一起来,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专栏7—1 农村法治水平重点

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送法下乡进村”活动:根据农村群众实际需求,利用农贸会、庙会、农村各种集市,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组织法制文艺工作者开展法制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在乡村形成良好法治环境为目标,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推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改进执法方式方法。

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调处机制,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第二节   提升乡村自治德治水平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等机制。指导各县(区)制定和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志愿服务队伍等自律制度和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民自律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乡风评议,褒扬乡村新风。严格依法实行民主选举,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会班子。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抓好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推进议事协商规范化常态化,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推行村级“一组两会”协商自治模式、“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地位,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到2025年,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达到100%。

二、强化道德教化作用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乡贤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培育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知乡贤、颂乡贤、学乡贤”活动,积极发挥好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新乡贤作用。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实现乡村德治与自治良性互动。

三、培养乡村健康社会心态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专业化开展精神卫生和心理抚慰工作。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流浪乞讨、服刑、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社会戒毒人员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妇女及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专栏7—2   乡村自治德治重点

指导制定和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县(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

开展“知乡贤、颂乡贤、学乡贤”活动:挖掘提炼出具有贺州特色的乡贤文化及其表现方式,积极发挥道德模范、优秀基层干部、身边好人、非遗传人等“新乡贤”的引领作用,培养选树一批身边典型、接地气的新标杆。

提升乡村德治专项活动: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

乡村心理咨询室建设工程: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第三节   强化平安乡村建设

一、加强基层治安防控力量

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农村警务工作,落实“一村一警务助理”。完善综治信息系统,推进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集市、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区域的治安管理,加强农村消防、交通、危险物品等监管。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合自治区形成“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大网格系统,强化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物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到2025年全市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强化乡村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继续深化平安贺州创建活动。

二、加强治安专项治理

加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依法重拳惩治村霸乡霸,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以及两抢一盗、黄赌毒、非法采矿、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推进无邪教镇(街道)和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帮扶机制,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反邪教、社区戒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对乡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强化服务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化解农村治安隐患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农村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实行村党组织对村级重要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端化解、源头消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夯实乡村平安稳定基础。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农村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农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专栏7—3   平安乡村建设重点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农村人防、技防、物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加强农村警务工作,落实一村一警务助理。

“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三官一律”进村活动:每年选派各级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进村(社区)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等活动。

基层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基层农业执法体系,整合农业执法队伍,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涉农执法队伍力量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和考核力度。

第八章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农民生活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建立健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机制

一、实施城乡一体化设计

强化城乡一体设计,统筹安排市县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推动城乡路网一体规划设计,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加快实现县乡村(户)道路联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完善道路安全防范措施。

二、统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

建立全域统筹系统实施的理念,统筹管控全域土地制度改革、宅基地有偿退出、农村环境整治治理、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战略要求,城乡空间一体化布局。充分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为平台,统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结构与布局,保障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全面提升乡村空间品质,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市、县(区)、乡镇不再设置任何落户门槛,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托城市社区及企业设立集体户口,解决有落户意愿但无合法住所人群的落户问题。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行“人钱挂钩、人地挂钩”改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帮扶、公共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配套政策,提高城市包容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四、创新引入多元化资本

积极争取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建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鼓励市直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美丽乡村,引导村民入股并参与经营。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农村资产信息,引导工商资本以租赁或合作等方式发展多种业态,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研发适合“三农”的信贷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综合化专业化“三农”金融服务供给机制。





专栏8—1   贺州市城乡融合发展重点

多规合一: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各县(区)城乡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优化城乡产业分工与布局。

村庄规划编制工程:各县(区)要按照城乡一体化设计要求,结合村庄实际情况和特点,分批次完成辖区内各村庄的规划。

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平台:以产业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创建农村新型产业链,解决农村人口就近就业,提升农村的内生发展力。

加大区域中心乡镇建设:以镇区为中心覆盖3至5公里范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网点的公共服务设施。

城乡公共服务均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投资结构调整:强化财政支农投入,加大土地出让金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加大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支持力度。

第二节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一、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全面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属测量、确权登记工作,分阶段依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作价入股、出租以及就地入市、整合零星入市、城中村整治后入市等多种入市途径。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健全服务平台网络,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的信息化,扩大交易品种和服务范围,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激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开展农村建房侵占农业生产用地专项清理整治,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推进全市范围内农村拆旧复垦工作,制定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土地开垦的政策措施,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规范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制定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不下硬性指标,不搞强制推动。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流转土地要用于农业特别是粮食规模化生产,防范和抑制“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允许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四、合理处置村级集体资产

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广泛动员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对村级集体所有资产和“四荒四边”空闲资源进行集中清理登记,做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清理核查、登记备案和评估认定,建立村级“三资”台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和管理办法。成立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村集体资产参与租赁经营、股份合作、有偿服务、农业合作,盘活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和集体建设用地,增加集体收入。

专栏8—2   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任务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政策,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开展农村建房侵占农业生产用地专项清理整治,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农村拆旧复垦专项行动:推进全市范围内农村拆旧复垦工作,制定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土地开垦的政策措施。

制定新一轮征地标准:制定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

第三节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高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差别。执行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实行城乡路网一体规划设计,加强城乡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科学布局站场、枢纽等交通节点,打通连接城区、乡镇、景区“最后一公里”。加强农村公路统一管养和运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管养和运营责任主体,将管养和运营投入纳入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科学统筹乡村供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总体布局。规范乡村天然气经营管理,简化乡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经营手续办理。深入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统一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立与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处置体系,严防城市污染“上山下乡”。持续推进宽带进村项目,实现村村通宽带。
















专栏8—3   农村公共服务建设重点

乡村教育硬件提升工程:实施全域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统筹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向农村学校倾斜,支持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

国家教育政策落实行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好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全面落实“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农村师资力量建设工程: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足额落实农村教师培训经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研修,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正常待遇,完善职称评聘和培养培训政策,向县乡学校适当倾斜。

农村医疗硬件提升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各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善农村卫生室布局。

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医联体。推进县(区)、乡(镇)、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缩小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推动医疗卫生队伍“县聘乡用”,加大村医培训力度。

农村医疗卫生专项工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倡导优生优育,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村镇建设。

第四节   加快复合型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深入实施贺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村推进工作,培养一批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愿意带动村民共同发展的青年农民,打造生产技术型、科技研发型、职业经理型、产品营销型等多类别的农业精英人才。制定落实乡村人才创业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广泛宣传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引导和组织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实施创业带富工程,建立党员、群众创业基地,培育示范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职业劳动技能、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培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现代青年农场经营者、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抓好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育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结合实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快形成教育、科研、推广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三、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大学生、职业教育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人”。鼓励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以及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农业农村发展。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做好选拔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和选拔基层人才访学研修工作,推动人才双向流动。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引导村内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伍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本土,发现、培养、壮大新乡贤队伍。










专栏8—4   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重点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以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建立实训基地,搭建专业化、多元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村试点:以打造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为契机,选取示范区内个别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村试点工作,使村民掌握产业链条中一至两项技能,专门从事以该技能为生的工作。

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实施农业科研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育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结合实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地方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人才返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引导村内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伍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本土,发现、培养、壮大新乡贤队伍。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农村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开展人才评价与认定工作。建立健全编制周转使用制度,为基层引才提供保障。

“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在职务升迁和职称评定给予倾斜。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规划目标任务、主要任务和产业布局,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提出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绿色发展力争保持领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金不换”生态优势,突出长寿特质,进一步擦亮世界长寿市、全域长寿市金字招牌。森林覆盖率、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等方面指标保持在全区前列,大健康和文旅产业蓬勃发展,建成“山水园林长寿城”。

因此,针对贺州市农业农村的发展规划,在强调发展的同时,要注重控制与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源。

第二节   现状调查与评价

“十三五”期末,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持全区前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5%,城区环境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5%。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3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市区1~4类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6%;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2.0%。森林覆盖率达到72.65%,位居全国前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4%,能源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415万吨标准煤降至368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有影响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和化肥、畜禽粪便排放等造成的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农村旅游业和工业开发产生的废水废气,农业生产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应用的农膜、畜禽粪便等农用固体废弃物造成面源污染,秸秆焚烧、饲料添加剂等对空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节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

空气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实施过程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秸秆焚烧、休闲旅游农业经营过程产生的废气、项目施工扬尘和运输工具所排放的废气、畜禽粪便发出的恶臭等,各种废气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实施过程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因素主要包括农药使用、化肥使用、休闲农业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水、项目施工污水、畜禽粪便、排泄物和屠宰场、加工厂的污水等。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实施过程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农村建筑垃圾、农用薄膜、农业塑料废弃物、秸秆及枯枝落叶、畜禽尸体及骨骼、生产食用菌后的菇渣等。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实施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建设施工现场机械轰鸣声、规模养殖场家禽叫声、农业生产加工时农机具运转噪声等。

二、规划实施后的环境风险

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可能由于资金、技术的不足,有害物质处理设施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破坏水体水质,危害公众健康。向环境中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可能使区域环境大气质量受到影响,影响公众健康,还会造成对农作物和土壤造成危害,降低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果不能综合利用长期堆积会影响周围环境,甚至被雨水淋溶,侵蚀而影响地下水质等。

第四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严格审批及加强监管

科学分析,严格审批程序。本规划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渣以及垃圾等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解决,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对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确保达标排放。科学分析具体园区、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容量、大气空气质量和废渣处理等现状,统筹建设整体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严格核定和审批新建企业,控制新上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对超标或超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审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规范项目环评审批,查处“未批先建”。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立环境预警、环境应急响应、环境修复等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

加强执法,提高监管力度。严格依法履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营造生态环境守法氛围,及时听取企业诉求,指导帮助加强环境管理,推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强化环境监管,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加强巡查,加强主动执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现场环境风险隐患。

二、技术措施

农业种养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种植业方面:本规划主要侧重于发展生态农业,注重绿色植保、农业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等技术的应用,实现产业的发展环境风险可控。

养殖业方面:水产品养殖加工项目。水产品养殖加工产生的污染较为轻微、无毒性。企业将增设完备的污染处理装置,能够处理生产和生活的三废。企业污染经处理装置处理后,均能达到环保部门的检测要求,达到国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畜牧产品养殖加工项目。坚持“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大力推进“猪(禽)-沼-果(林、菜、粮)”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绿色生态种植模式,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科学合理地配套建设大型沼气池和农村户用沼气池,通过沼气池的发酵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有机肥保障,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种植业和畜禽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农业农村污染源处理措施如下:

废气处理措施:废气主要为恶臭,产生源为粪便等物,由于发酵、氧化、挥发,产生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有臭味的有害气体。要求畜禽养殖场主应用微生物从饲料、饮水、粪便等环节实施全程定向干预,分解甲烷、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以及及时清运粪便,加强畜禽舍内通风。对厨房油烟废气采用集烟罩收集后,利用静电滤油烟机处理,经处理后的油烟去除率可达95%以上,可以实现低空排放,这样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就会较小。

污水处理措施:废水主要为冲洗畜禽栏舍地面的污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养殖场的冲洗废水先经过隔栅沉淀池去除大量的粪便悬浮物,再以人工方式清掏沉渣放入无害化粪便处理系统处理,废水经预处理后,流入沼气池或用泵抽入污水生物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鱼塘或用于果树、林木、花草灌溉,不向外排放。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粪便和污水沉淀物经无害化处理后,可以肥料回田的形式做到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经消毒处理后,用高温粉碎、化制、深度填埋等方法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处理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的运行噪声,畜禽舍内的噪声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房噪声经围墙、门窗及绿化林木带等隔声衰减后,基本可以达标。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部门的市领导担任组长,提高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认识,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统筹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的组织、跟踪和落实。

第二节   强化考核评价评估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不同资源禀赋、发展任务、工作重点,建立差别化的绩效评价考评体系,完善问责、激励双重机制,严格兑现奖罚。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期指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措施。

第三节   强化项目支撑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在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前提下,有序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产业,谋划包装一批项目。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规划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扶持重点、打造特色,正确选择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体现到老百姓得实惠上来。

第四节   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政策措施集成落实,持续推进农村改革集成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执行行业技术标准、投资强度、综合能耗、耗水、用地、污染物排放等产业准入门槛政策。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通过治水、管水、取水、蓄水、节水等手段,科学配置水资源。

第五节   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

广泛宣传解读党的“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相关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先进经验,做到涉及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发展项目、重大工程、产业补助标准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将舆论监督贯穿于规划实施工作全过程,促进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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