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草案公示
为促进城市产业布局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清远城乡一体化建设,使城乡城市水平和城镇面貌全面提升。以条件成熟的示范区为突破口,突出重点,逐步实现“三旧”地区建设环境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7月3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科(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0763-336996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南部都市区范围,包含清城区和清新区南部的太和、太平、山塘与三坑四镇,规划面积约1833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根据粤府办〔2009〕122号文件精神,“三旧”改造规划的期限为5年。同时,考虑到跟《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相协调,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考虑长远安排。其中,近期期限为2016-2020年。
3、规划内容:
(1)改造总规模:根据省、市对“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复情况以及各区域的开发实际,清远市“三旧改造”项目包括“旧城镇”改造、“旧厂房”改造和“旧村居”改造等共111项内容。其中,“旧城镇”改造12项,图斑线占地约309.6公顷;“旧厂房”改造68项,图斑线占地约527.38公顷;“旧村庄”改造31项,图斑线占地约624.29公顷。
(2)分类改造规模:
1)旧城镇改造规模
旧城镇改造项目共12个,改造用地面积307.34公顷,占21.2%;改造图斑线面积面积309.60公顷,占23.9% 。
2)旧厂房改造规模
旧厂房改造项目共68个,改造用地面积477.48公顷,占37.2%;改造图斑线面积面积527.38公顷,占36.1% 。
3)旧村庄改造规模
旧村庄改造项目共31个,改造用地面积500.29公顷,占38.9%;改造图斑线面积624.29公顷,占42.7% 。
(3)改造模式规划:改造控制范围线面积共1285.11公顷,改造图斑线面积1461.28公顷。其中,全面改建:68项,占项目总数的61.3%;整建提升:16项,占项目总数的14.4%;功能更新:1项,占项目总数的0.9%;环境整治:21项,占项目总数的18.9%;生态功能维护:5项,占项目总数的4.5%。
(4)近期建设规划:近期(2016-2017)“三旧”改造项目共15个,其中省已批复的为11个,市已批复的为1个,意向改造的为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