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2-07-05 17:16:23
2月23日,贵州省国家税务总局剑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在为纳税人安装手机“税费日历”小程序(罗子钧 摄)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剑河县税务局着力打造“贵人服务”品牌,最大强度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主体活力,进一步畅通经济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四个方面强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剑河县税务局召开“点单”服务工作推进会
组建运行新机制与强化队伍建设并行。通过组建局内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专班机制进行统筹规划,相继出台《剑河县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剑河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十条规定》,明确职责与目标,确定工作责任与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盯牢涉税缴费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竭力破解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并组织县税务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人行等5家责任单位人员力量,成立剑河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指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人人掌握、事事精通,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和侧重点,确保新机制与人才队伍结合得当,更好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意见与建议。
剑河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协调金融部门人员共同下企业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创新治税新模式与智能化赋能并行。以“一项制度”管到底,统一管理口径,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不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另行设定或者变相设定任何行政许可事项,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不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审批,对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事项,不得出现超期的情况。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规范涉税事项行政处罚,情节轻微的违法事项对当事人在限期内做不予处罚,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并结合“一窗通办”新模式与“2+2”改革试行,全面推广发票“网上申领+免费邮寄”服务、与网办退税,实现“一窗”办理,完成新旧市场主体政务活动,利用大数据与金税三期系统的应用,精准识别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上门对企业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并辅导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退税申请,同时通过与人行部门建立的退税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审批,实现全程无纸化退税,切实压缩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时间,让留抵退税事项办理方式更便捷,确保应退快退,两种新模式减少纳税人跑动与办税时间,利用智能化完成一步走,并积极宣传预约服务与延时服务,打造服务新态度。
一窗通办税务服务窗口
推出“税费日历”与“点单式”服务并行。该局以纳税人集中反映易错过纳税申报问题为起点,协同手机自带日历功能,推出“税费日历”提醒服务,税务干部根据企业类别,结合当年申报期限,个性化设计纳税人专属“税费日历”,依托腾讯免费APP“换机助手”导入功能,以扫描二维码的形式传输文件,将已标记的纳税申报时间点传输到纳税人手机日历上,届时到纳税申报时间“税费日历”便会响铃提醒纳税人及时进行申报,并会标记出企业所需申报税费种类、税率费率等,通过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双向努力,现已将“税费日历”引进700余户企业,自该工作推行以来,剑河县税务局电话短信催报催缴率明显降低,同比最高达到下降78个百分点,每月准期申报率达到98%以上,有效解决企业纳税申报问题,并实现零成本双向减负,达到双赢。同时,为充分解决疫情期间企业发展难题,减少无效线下跑动咨询,该局根据纳税人需求设定个性化“点单式服务”,该服务采取“企业点单、局内流转、管理员接单”模式,纳税人通过线上微信平台、税企互动平台或电话预约的方式将诉求告知税务机关,县局接到“订单”后展开二级分工,组织专项服务团队对企业“订单”进行专题化分析,得到解决方法后迅速“下单上门”至企业服务,在服务结束后跟踪企业其他诉求,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对“点单式服务”进行问题汇总、经验分析与技术升级,确保第一时间解决企业诉求,关键时刻解决企业问题。
完善“容缺办理”与建立台账反馈并行。为有效节省企业时间,该局积极开展“容缺办理”业务,在发票领用、税务申报、减免税备案、税务注销等涉税事项业务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实名认证并签订承诺书,税务部门可以先行办理后补材料,此举极大便利了市场主体涉税业务。同时,积极开展上门走访调研,并筛选符合条件的样本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及时开展走访,召开税企座谈,主动征集意见建议,查找纳税服务薄弱环节,结合“点单式服务”与满意度调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不断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工作职能。
通过四步走,着力破除一切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思想障碍与现实障碍,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切实有效培育市场主体,调动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关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市场主体倍增目标。要坚持强化市场主体发展导向,加大营商环境优化力度,加快推进资金向市场主体投放。要优化服务,营造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环境,坚定不移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企业开办“四减”“四零”,真正放权于企业、市场、社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来源:剑河县税务局
编辑:周婷
二审:郎艳林
三审:徐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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