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0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一、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昊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服装案
2023年3月6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昊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1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昊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印有“”、“”、“”、“”、“”等5个注册商标标识的服装136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鉴别,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货值49291元。当事人未从正规渠道购进以上服装。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行为,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执法人员对案件线索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密切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元旦”“春节”节日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玖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3年3月20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玖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2023年2月13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天津玖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制售的“祝寿蛋糕”中添加了金箔,该行为涉嫌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查,消费者订购了一款“祝寿蛋糕”,售价370元。通过消费者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聊天记录得知,该蛋糕中加入了金箔。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要求。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快速反应,及时查处,通过多个媒体平台对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令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食用、售卖金银箔粉的危害性,坚决抵制“食金之风”。
三、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牧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2月14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牧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2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牧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有“科学坐月子,健康一辈子”、“排泄祛污排净恶露消水肿补足血气健脾养胃预防便秘”、“海参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有补肾益精、养血润燥的功效,小米含有维生素及其他矿物质元素,适合人体消化吸收,有减肥、降血脂、降血糖的作用”、“帮助子宫排出污血尽快恢复子宫正常功能”等广告语。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等规定,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违法行为具有迷惑性,容易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不良消费体验,不利于营造南开区良好营商环境。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帮助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努力塑造南开区营商环境,让百姓放心消费。
四、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南开区鹫尾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2月17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南开区鹫尾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6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进行网上巡查,发现以“天津市南开区鹫尾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为资质的美 团 店铺发布有“面部吸脂,吸出小V脸,下颚缘立现”字样的广告,且未经过审查。当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营业场所内无“面部吸脂,吸出小V脸,下颚缘立现”的宣传。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责令企业及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