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宁县乐易购百货商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处字〔2023〕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宁县乐易购百货商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罗志浩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市监处字〔2023〕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违法事实: | 广宁县乐易购百货商场(经营者:罗志浩)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处罚内容: |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天翔®木瓜苡米茶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210202)2袋、“旺旺挑豆系列(脆皮花生)(熟制花生)”(生产日期:D20220430U1)8包、“旺旺挑豆系列(脆皮花生)(熟制花生)”(生产日期:D20220430W1)13包,货值金额共计79.00元; 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1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11 |
处罚机关: | 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