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获悉,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对嵩明亿鑫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杨桥汇万诊所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嵩明亿鑫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杨桥汇万诊所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嵩明亿鑫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杨桥汇万诊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嵩卫医罚[2023]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嵩明亿鑫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杨桥汇万诊所 |
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27MA6QF4TH80 |
工商注册号 | 530127300028131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键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嵩卫医罚[2023]01号 |
处罚事由 | 1、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2、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机关 |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2 |
处罚有效期 | 2023/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