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成都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推进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全市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等载体发布的商业广告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近日,全市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并对其中典型违法广告予以曝光。
1. 成都大鼎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广告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微信公众号)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 “成都大鼎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是由大鼎城股份集团投资兴建,是一家五星级品牌酒店”等内容进行对外宣传,经查该公司未向国家旅游局申请酒店星级评定,“五星级酒店”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罚款3万元。
2. 成都温鸭子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公司网站)
当事人在其公司自设网站上发布有“……百亩养殖基地,选用天然河水养殖之土鸭……”“属于天然的绿色食品”“二零零五年温鸭子系列菜品年展,其中毛血旺、酸菜风味鸭血荣获最佳人气奖,糯米鸭最佳创意奖,水豆鼓、鸭掌、干锅鸭掌、香辣鸭荣获最佳制作奖”等内容的广告,经查该公司并无养殖基地,未取得绿色食品认证,发布的获奖奖项不能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广告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罚款2万元。
3. 蒲江县寿安镇厂外香小郡肝串串香店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户外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的墙面等地印有已故国家领导人的姓名和形象标注“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长期支持这家店”、五星红旗下标注有“吃货最光荣”等文字与图案,进行店面宣传。上述文字和图案使用已故国家领导人形象、国旗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3万元。
4. 成都市成都盖尔盖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公司网站)
当事人在该公司自设网站上发布“盖尔盖司绿盛牌生物有机肥能提高作物品质,增产增收……是生产有机农产品所必用的最佳肥料。”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农用肥料。该广告中含有“最佳肥料”等词汇,使用了“最高级”词汇进行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5. 成都凯威凯达机床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公司网站)
当事人在该公司自设网站上发布有“数控雕铣机可以说是精密加工领域里头最节能环保的机型了”“……选用级别都是最高的,因此该机的加工精度都是在1个丝以内。”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数控机床。该广告中含有“最高”“最节能”等词汇,使用了“最高级”词汇进行广告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3万元。
6. 四川省恒丰塑胶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公司网站)
当事人在网上商城的企业官网上发布有“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八十多台200-40000克中国最先进的海天牌注塑设备”等内容的广告,进行形象宣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真实性相关证据,存在虚假误导;广告中含有“最先进”等词汇,使用“最高级”词汇进行广告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罚款2万元。
7. 成都智拓水族用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网上商城)
当事人在网上商城上发布含有“OLED触摸显示专利技术,触控式OLED显示器,高端触控交互”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水族用品,该广告中涉及的专利产品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8.成都成都市金汇明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网上商城)
当事人在网上商城上发布含有“无毒、环保”“涤纶高强工业丝(国标双AA料)”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其服饰商品。经查,该公司无法对“无毒、环保”“国标双AA料”等产品质量、所获荣誉的描述提供证据,存在虚假,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