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害消费者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秩序,2021年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公布2020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涉及银川市子坤商务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9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接上级转办线索,对银川市子坤商务实业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宁夏50大庆社会赞助协议书》中约定的“1年内可使用50大庆标志”期限届满后,继续委托五粮液公司定制“五粮液特供专供酒”,在包装箱、瓶贴标识上依然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50年大庆专供酒”字样及徽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3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