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云龙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
司法保护
州人大常委会为做好听取和审议州中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9月15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云宁率调研组深入云龙法院进行专题调研。州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李槔、州中院副院长刘剑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伯川及云龙法院相关领导参加调研。
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生态法治廊道、法治书屋、云龙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点、教学实践基地、环资特色调解室等开展实地调研,观看云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片,深入了解云龙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的工作情况。
调研座谈会
调研座谈会上, 云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铁虹就云龙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重点介绍云龙法院在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践行“环境保护优先,预防修复为主”工作理念、推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巡回审判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与会各县级部门就“如何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要求
云龙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预防性环境司法理念为指引,积极主动服务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局;要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部门协调联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守护好云龙的绿水青山。
下一步
云龙法院将按照州人大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树理念、建机制、强队伍、促合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树牢保护优先、预防修复为主的环境司法理念,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协助集中管辖牵头法院妥善化解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将违法惩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
2
加强“预修结合”,坚持预防优先,深化与检察机关的业务交流和工作衔接,将预防为主原则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加以实践。创新拓展修复性裁判执行方式,探索建立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将就地修复与替代修复相结合,个案修复与基地建设相结合,提高生态问题预防、修复司法水平。
3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人才培养,深化与高校的合作共建,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4
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生态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扩大法律宣传效果。
视频:洪泓 图文:杨建霞
一审:李晓贤
原标题:《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云龙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