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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还没拿到怎么就“终本”了?
原创 郇鑫 上海静安法院 收录于合集 #静·普法 41个
日常生活中的纷争,从一纸判决到履行到位,如何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执行是强有力的保证。但在执行中,很多人心中对于执行“终本”有不少困惑,普法解惑,让我们先从一个执行案例说起。
案 例
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一案,生效判决书确认李某需归还王某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李某未按期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申报财产令等,但李某仍未履行。经查控,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王某亦无法提供李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拟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王某对此充满了困惑:我的执行案件要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一纸判决是不是变成“一纸空文”了?我的债权就这样被“束之高阁”了?带着满满的疑惑,王某来到法院咨询了执行法官。
问题1
法官,我钱还没拿到怎么就“终本”了?
王先生你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有财产但暂无处置条件的案件,法院依法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如果你日后发现财产线索,还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的。
问题2
为什么我的案子被“终本”了,别人的没有?
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终本”,裁定以“终本”方式结案,有着严格的条件,应同时符合: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报告财产;2.已向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4.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碍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问题3
那“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强制措施就无效了吗?
当然不是,“终本”后,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继续有效,被执行人亦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问题4
如果我发现了财产线索,怎么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你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在这期间,法院也将定期通过各种查控手段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如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亦可依职权恢复执行。
问题5
“终本”后我该做什么?
我们希望申请执行人继续留意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一经发现,可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应线索材料,尤其要注意的是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等财产,虽经法院查封但因无法掌握车辆位置、无法实际控制车辆而导致无法处置,申请人一旦发现车辆位置,可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供线索。
问题6
“终本”后,执行中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均有相应的期限,虽执行法院可依职权续封,但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权益得到“双保险”,申请执行人亦应注意相应查封期限,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执行中常见的查封期限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终本”作为民诉法解释确立的一种结案方式,把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切实破解“执行难”,提高执结率。
“终本”并不是“全剧终”,后续机制依然运行,惩戒措施依然存在,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依然被重视和保障。请记住,一旦符合条件,执行程序随时恢复。破解“执行难”,我们一直在努力!
文 | 郇鑫
编辑 | 范婷婷
原标题:《钱还没拿到怎么就“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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