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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 · 新“枫”景】靖州法院:微信上的“执行法官”
执源治理
变“末端执”为“前端治”
“胡法官,我最近又遇到了一些困难,你能不能再帮我跟原告协商一下延期还款?”
这已经是被告第三次请求变更还款协议,都说事不过三,这一次胡法官陷入两难。
基本案情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多年前系朋友关系,王某因家庭原因向被告借款,借款发生后,王某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还款,此后前往广州务工不在本地居住,原告通过各种途径均未找寻到被告,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城东法庭庭长胡兵玉收到案件后,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能送达成功,后采用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临近开庭的某天,胡法官接到了一个号码归属地显示为广州的电话。电话一接通,王某就立马承认了借款事实:“法官你好,我是王某,我确实借了杨某的钱,我也愿意还钱,但是......”面对被告的支支吾吾,胡法官说道:“没事的,你有什么困难可以和我说。”
有了胡法官的安慰,王某立马敞开心扉,将自己的近况和困难都吐露出来,最后表示因为孩子上学需要教育费用,无法一次性偿还。
考虑到被告的现实困难,胡法官组织双方在线上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告王某每月偿还借款本息3000元。
法官协调
“胡法官,你好!”2023年5月20日,胡法官收到被告的微信消息,并附带了一张转账支付的凭证。这是结案后被告第一次履行还款记录,随后3个月里,胡法官都会准时收到同样内容的信息。
2023年9月27日,胡法官再次收到转账支付凭证的同时被告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更换支付方式。胡法官看到该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并将被告王某的实际困难转诉,请求原告体谅,给予被告一定的方便。在取得原告同意后,被告更换了支付方式,并继续按照约定主动履行了3次还款义务。
2024年1月3日,胡法官再次收到了被告的微信,但是这次内容中没有转账凭证,而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被告再次提出了延期还款的请求。
双方对还款的细节已经达成了协议,如果多次要求原告退让,便是侵犯了原告的利益,如果不给原告做思想工作,被告的实际困难又确实存在,且得不到解决。
“让原告去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又马上被胡法官否定,即使将案件转交到执行局,原、被告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在被告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前提下,申请执行,既影响了被告的征信,原告在短时间内也得不到钱。
胡法官和自己展开了辩论,两权相害,取其轻。最终,胡法官还是给原告打去了电话,告知其被告目前存在的困难,并对申请执行的利弊进行了释明,同时向原告作出承诺,一定会督促被告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胡法官,没想到您对我的案子这么上心,其中的利弊您也解释清楚了,其实我的目的也只是希望她还钱,我愿意再给她一些时间。但是我希望她有情况能及时与我沟通。”
“你的要求很合理,我会转达给她。你放心,你的事情我肯定会管的,而且会管到底。”挂断电话后,胡法官“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下个月被告能否如期还款?依旧是堵在她心里的一块石头。
好在胡法官的担心是多余的,随着其“闹铃”式的督促提醒,一直到2024年5月,被告的还款凭证都准时“报到”。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城东法庭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和理念,努力做好判后答疑和执前督促工作,变“末端执”为“前端治”,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和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监制/王文胜 终审/荆成 初审/蒙奕霖 编发/张秋萍
原标题:《【小法庭 · 新“枫”景】靖州法院:微信上的“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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