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质效提升年】房屋租赁起矛盾 法官现场调解化纠纷
为妥善化解房屋租赁纠纷,市北法院坚持主动作为、调解在先,力争将纠纷化解在源头,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帮助企业、个人走出困境,以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市北法院延安路法庭受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承租人(被告)称已经搬离、交付涉案房屋,但出租人(原告)主张被告仍欠付该网点租金、水电费等,且被告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房屋内有部分设施损坏,原告方申请对损坏部分的修复损失进行鉴定,双方僵持不下。
为尽快查清事实、化解纠纷,市北法院延安路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涉案房屋现场,了解房屋现状,并组织当事人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法理、情理并用,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还详细分析了尽快化解纠纷更利于出租人及时收回房屋另行出租,也避免了承租人承担更多的租金损失。最终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当场将欠交费用及房屋修复损失一并支付出租人,法官助理当场制作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确认。至此,这起原本要申请鉴定的房屋租赁纠纷当日现场调解结案,得到圆满解决。
当下房屋租赁纠纷频发,第一季度市北法院延安路法庭已审结房屋租赁类案件200余件。在此,市北法院法官提醒各位承租人:
因租赁合同未到期,欲解除合同的,承租人需与出租人达成一致,并应当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且跟出租人协商,合理将房屋恢复原状,清理干净,结清物业费、水电费等各项杂费,及时交还房屋钥匙,交接租赁房屋,并记录交接过程或签订交接协议等,避免损失。
原标题:《【质效提升年】房屋租赁起矛盾 法官现场调解化纠纷》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