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丨吃到嘴里的东西,必须放心可靠!
为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保障老百姓食品安全,让全县广大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吃上放心肉,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与梨树县农村农业局动物检疫、畜禽屠宰等管理部门沟通联系,联合开展畜禽养殖、屠宰执法检查。
2020年12月22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与梨树县农村农业局主管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的相关领导,深入到梨树县白山乡、万发镇、小城子镇、孤家子镇、榆树台镇,对2家生猪养殖场、1家鸡养殖场、4家畜禽定点屠宰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入库畜禽是否进行了检疫,出库肉品是否进行了质量检验,病死畜禽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各项数据是否登记造册等问题。检察人员对入库出库记录、生畜禽检疫记录、肉品检验记录进行了核对,对屠宰间、待宰间、急宰间、焚烧炉、污水处理设施、检验检疫化验室进行逐一现场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养殖场无消毒记录、生猪屠宰点卫生条件差、无害化处理记录不标准、焚烧炉无焚烧迹象、检验室设备老旧等问题。检察人员当场对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在被检单位还召开了有企业工作人员、畜牧站防疫员参加的法制宣传座谈会。
检察人员讲解了《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业主依法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畜禽肉类食品,确保“两节”食品安全。
下一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农业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审核/张新宇 责编/殷玥瓛
编辑/王怡然 来源/梨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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