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白银市隆重举行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全市各县区同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会宁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出席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等20家单位,“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企业代表,共10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宣读了《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通知》,为第一批“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授牌,承诺单位代表作了倡议发言;设立咨询服务台25个、展板30副,悬挂宣传横幅35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理群众咨询582人次;开展消费咨询、识假辨假知识讲解、“你送我检”等活动。向全县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靖远县: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商务、邮政、烟草、工信、金地燃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当天,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两辆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向广大消费者流动宣传消费维权及识假辨假知识;设立咨询台1个、投诉举报受理台1个、宣传台2个、农特产品展示台3个、联合宣传台3个,现场向群众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讲解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及热点商品和服务消费安全知识、宣讲常用商品选购和使用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疑问;接待咨询群众7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3件,悬挂消费维权宣传横幅20条;通过环保方式集中销毁4大类23个品种16000余件假冒伪劣商品。
景泰县: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全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构建全覆盖宣传矩阵,着力提振消费信心。3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城主要街道设主会场,各市场监管所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分会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主会场,41家成员单位和11家企业设置宣传点、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共悬挂横幅53条,摆放宣传展板20块,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件。加强消费宣传教育,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细致讲解维权知识,及时解答群众遇到的消费诉求。并以“3·15”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进机关“六进”宣传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学法懂法,积极参与消保维权宣传工作。零容忍重拳出击,坚决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紧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计量、价格及产品质量等领域,围绕“3·15”晚会曝光的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开展“3·15”消费维权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共筑和谐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93户,发现问题23个,现场整改23个。
平川区:在区人民广场隆重举行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和投诉举报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现场讲解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工作人员采取实物对比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了真、假、劣商品之间的差别,提醒群众在购买商品时辨别真伪,规避消费风险。工作人员以典型案例为依托,联系生活实际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条文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途径,提升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受理投诉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