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推进全盟信用修复工作
- 发布日期:2022-12-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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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随着我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作用正在显现。自2018年起,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作要求,逐步完善我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针对一般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已全面建成。
为进一步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盟发展改革委联合盟政务服务局在盟信用门户网信用中国(内蒙古阿拉善)站和盟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修复专栏,将国家对信用修复的流程和修复指引以及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量公示在网站核心位置,指导失信主体按流程开展线上信用修复。
同时,盟发展改革委明确科室职责,强化受理原则,安排专人监控信用修复初步受理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全面落实信用修复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及时审核,查漏补缺服务至上。截至目前,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受理并修复了蒙阴安通运输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额济纳旗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共计128家企业169件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2022年修复21家企业31件次行政处罚信息。
下一步,盟发展改革委将全力做好我盟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审核保障工作,积极做好国家、自治区和失信主体的桥梁沟通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推进全盟信用修复工作
- 发布时间:2022-12-12 15:34
- 来源:阿拉善盟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近年以来,随着我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作用正在显现。自2018年起,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作要求,逐步完善我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针对一般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已全面建成。
为进一步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盟发展改革委联合盟政务服务局在盟信用门户网信用中国(内蒙古阿拉善)站和盟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修复专栏,将国家对信用修复的流程和修复指引以及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量公示在网站核心位置,指导失信主体按流程开展线上信用修复。
同时,盟发展改革委明确科室职责,强化受理原则,安排专人监控信用修复初步受理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全面落实信用修复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及时审核,查漏补缺服务至上。截至目前,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受理并修复了蒙阴安通运输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额济纳旗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共计128家企业169件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2022年修复21家企业31件次行政处罚信息。
下一步,盟发展改革委将全力做好我盟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审核保障工作,积极做好国家、自治区和失信主体的桥梁沟通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