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与分类水价相结合的办法。执行范围是居民生活、学校生活用水。
从太原供水集团获悉,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太原市污水处理费将上调,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水价将随之调整。调整后,居民每户每月平均增支3.15元。
目前,太原市对“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户,以家庭住宅为单位,按户核算用水量,实行阶梯水价。以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分三个阶梯:年累计用水量小于等于108立方米为第一阶梯,水费2.3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50元/立方米,合计2.80元/立方米;109至161立方米为第二阶梯,水费4.6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50元/立方米,合计5.10元/立方米;大于161立方米为第三阶梯,水费6.9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50元/立方米,合计7.40元/立方米。
Q1:太原市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如何收取水费?
A: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
1、第一阶梯
年累计用量在0-108(含)立方米:
水费为2.3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
合计为3.25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
年累计用量在109-161(含)立方米:
水费为4.6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
合计为5.55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
年累计用量在161立方米以上:
水费为6.9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
合计为7.85元/立方米。
Q2:太原市对尚不具备“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如何收取水费?
A:对尚不具备“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
用水价格为2.4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为0.95元/立方米;
合计为3.35元/立方米。
Q3:太原市自来水水量核增手续如何办理?
A:对具备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居民用户,本户实际用水人数超过3人时,可持户口本、物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所属营销分公司、清徐供水分公司办理水量核增手续。考虑居民在 春节、夏季等用水高峰期的当月用水量较大等因素,为方便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单位收取。
注:以年度作为一个结算周期。一户人数在3人以上(不含3人)人口数每增加一人,一阶增加36立方米,二阶增加18立方米。核增手续的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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