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拓展职能边界,水治理延伸“岸上” 江汉区率先推广陆域水治理
近日,江汉区河湖长制启动“升级版”,拓展其职责职能,水治理从水到陆:在不临水的街道、社区,规范排水标识与行为,保护和维护排水设施,从源头上扼住污水的非法排放,在更广阔地域治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让更多居民参与爱水护水行动。
9月22日,江汉区首批陆域河湖长在民意街道参加集中学习培训,部分社区居民、河湖保护志愿者也参加培训。
江汉启动河湖长制“升级版”
2017年,江汉区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河湖长履职触角从“水边走”向“陆上巡”延伸。去年起,江汉区在“非临水街道”设置了街道河湖长,开始进行陆域的面源污染巡查,纳入了河湖长制管理。
今年,“非临水街道”的陆域综合水治理在民意街道和汉兴街道试点。目前,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管理考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巡查工作手册和巡查日志。
江汉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的工作部署,区河湖长办将在市河长办领导下,率先推行河湖陆域管理制度,打通“非临水不管水”的“最后一公里”,开创“街道+社区”管水治水新局面,并融合司法机构、专业组织等,构建起流域综合治理的新格局,为改善水环境作出有益探索,全面提升江汉区精细化管水治水水平。
水环境水治理的知识宣传。
近期,江汉区将持续通过多种方式,联合多重资源,提高非临水街道居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营造关爱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陆域水环境治理即将全区推广
江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法律法规。
22日培训会上,江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周俊双讲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陆域河湖长在维善里小区进行现场陆域巡查的“实习”,并宣讲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常识。
陆域巡查学习。
江汉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民意街道属于老城区,居民密度大,生活污水多,而且小餐饮和夜市也比较集中,产生的餐余废水也比较多。
这些废水如果不进行规范的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城市的排水管道产生影响,导致堵塞,污水漫溢。同时,这些废水如果未经处理,会对末端的污水处理厂造成很多压力,甚至影响正常运行。
民意街道河湖长办负责人介绍,民意街道建有垃圾分类宣教点,居民环保意识比较强,下一步将积极动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多方力量,持续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江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李红梅表示,检察机关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一起,共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
通过参加培训,“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民间志愿者吴有才觉得,自己学到不少知识,“现在大家的水环境保护意识非常强,尤其是各大院校的环保专业学生,如果能参加类似培训,一定能起到推动作用。”
后期,“非临水街道”陆域水治理将在全区12条街道全面推广。江汉区将常态化推进相关建设,完善管护机制,水岸同治,形成江汉区河湖长制流域水环境治理新模式。
(转载自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