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市医保中心出台经办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十要十不准”规定,在全市各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显眼位置全面上线,同时,窗口工作人员身穿统一制服全新亮相,以“内涵”“形象”双提升,展示汕头医保经办服务新风貌,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升级。
新规对全市医保经办人员提出了十项要求:一要遵守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二要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及时受理;三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四要落实首问负责,积极回应诉求;五要加强廉洁自律,依法秉公办事;六要微笑礼貌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七要优化办事流程,承诺办事时限;八要耐心准确答疑,一次完整告知;九要遵守公共秩序,树立良好形象;十要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规定同时对全市医保经办人员提出了十项约束措施:一是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二是不准刻意隐瞒,故意拖延;三是不准刁难群众,错办漏办;四是不准置之度外,不理不睬;五是不准吃拿卡要,违规操作;六是不准态度生硬,冷言冷语;七是不准暗箱操作,超期办结;八是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九是不准电话聊天,厅内吸烟;十是不准乱扔杂物,脏乱无序。
下来,市医保中心将持续做好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汕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医保经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