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同行 知子花开” 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 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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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引领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关乎着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为了更好的进行家庭教育,提升教育水平与教育能力,强化家庭责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6月28日下午,鹿泉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关工委及团区委发起“检爱同行 知子花开”行动,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举行了揭牌仪式,并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会商会。 鹿泉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连振强调,相关单位应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载体,扎实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导帮助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区妇联表示将加强协作配合,定期会商,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提供平台和支持;关工委表示将依托“家长学校”积极参与、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委表示关于未成年人的政策体系还需完善,将通过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成长环境、做好青少年管理工作以及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4个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法院也表示将开展如模拟法庭、家长课堂等普法活动,有效预防或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区公安局向与会人员宣传了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制度,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旅馆等未成年人侵害多发场所的巡视巡查工作;区司法局表示也将通过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教育指导等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目前存在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不当及监护人主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缺失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干预,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复位家庭教育,修复亲情关系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更好帮助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干预和指导。 今年以来,鹿泉区检察院针对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向36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亲职教育工作48次,指导家长改善家庭教育管理方式,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帮助走偏的少年及其家庭回归正轨。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是鹿泉区检察院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延伸的积极尝试。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保护体系,打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亮点,为构建和谐文明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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