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对标广深③|《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望于年内施行,这是东莞首个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东莞+ 2023-08-22 17:26:48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8月21日,《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正式实施,对东莞市第一个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快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望于年内施行,从而开启东莞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新篇章。

关键词:立法

《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望年内施行

营商环境的软实力,也需要“立法”这个硬措施来托底和保驾护航。

2020年1月,国务院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加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2年7月,《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以积极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着力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四个方向发力,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据介绍,《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已通过市政府审议,正在市人大一审阶段,预计年底出台实施。记者翻看发现,《条例》共有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和附则等六个章节,六十二条,整体框架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进行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在《条例》起草过程中,省内参考了广州和深圳的营商环境条例,省外重点参考了苏州和无锡的营商环境条例。

不仅如此,《条例》系统梳理了东莞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固化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法律的形式解决问题。这样一来,既坚持了问题导向,又突出了东莞特色。

对比其他城市的营商环境条例,东莞版营商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了营商环境“创新环境”章节,围绕创新链和创新生态设置相应条款。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不仅是东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决策部署,也是对标营商环境先进城市,推动东莞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的迫切要求。

我们相信,制定《条例》有利于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也有利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市160万户市场主体的信心和获得感。

关键词:企业家日

东莞民营企业家日有望定档11月1日

民营经济是东莞发展的挺拔脊梁。

新出炉的《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再一次将办好“东莞企业家日活动”提上议程:“借鉴深圳‘设立企业家日’做法,办好东莞企业家日活动,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亲商重商护商的社会氛围。”

众所周知,东莞是民营经济大市,全市民营企业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占比六成以上,贡献了七成以上的税收总额,在进出口、投资、消费领域的贡献分别占全市的六成、七成、八成以上。

目前东莞正在积极筹备“东莞民营企业家日”活动,并有望定档于每年的11月1日,通过树立优秀民营企业家典型、邀请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打造领军民营企业榜样等做法鲜明亮出“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的立场和态度,营造创新创业创造和亲商重商护商的社会氛围。

不仅如此,东莞还将全流程培养百名领军型、千名成长型、万名创业型企业家。发挥好世莞会、莞民投等平台作用,大力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民营经济是东莞发展的挺拔脊梁。东莞正不断擦亮莞商金字招牌,让民营经济始终与东莞同频共振、茁壮成长。

关键词:信用监管

东莞市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系统正在建设

信用是最基础的营商环境。

在东莞,诚实守信、诚信经营不仅可以为企业赢得“真金白银”的融资授信,还可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获得加分项。

《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信用监管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依据信用等级高低实行差异化监管。”

东莞市信用办一位工作人员解读称,东莞正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如积极应用国家、省下发的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又如大力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行业信用监管措施,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行业及领域信用监管措施,目前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旅市场、园林绿化、科研、教育、水务、林业等40多个行业及领域开展信用监管。东莞明确了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差异化监管措施等,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正在积极开发和建设一套东莞市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系统。通过建立东莞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实现对全市超过160万户市场主体开展信用综合评价。

而这些评价结果将推送给各相关部门作为开展监管的参考依据,并向各监管部门提供评价模型管理、评价指标管理、信用评价管理、企业信用画像、信用监管报告管理、重点监管名录等服务,为信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系统支撑。

就在不久前,东莞入选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城市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体现。

站在新起点上,东莞将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以信用建设支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活改革动力、开放动力、创新动力,为全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东莞应有的贡献。

文字:冯欢 图片: 陈栋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