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推荐活动
2022-10-21 08:31:12
(上接第一版)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8.在诚信建设其他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9.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河南好人”“鹤壁好人”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