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0日)上午,江苏扬州市公安交警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以来全市被认定为严重交通失信的人员名单,这119名严重交通失信人员都是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导致严重失信的。
2018年以来被认定为严重交通失信人员名单
失信记录并非终身相伴
可更正:
《扬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认为失信记录有误,车主、开车人可向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核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确认有误的会更正并发送至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更正有误记录。
可修复:
失信也有“后悔药”可吃,交通失信记录并非伴随终身,且有办法消除。
1、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
2、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 有效期3年;
3、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 有效期5年,期满系统会自动修复。
此外,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小时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对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 /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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