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14日,省委编办三处四级调研员、二级主任科员蔡迪、省林草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保护地处四级调研员组成调研组到昭通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调研,调研组一行在市委编办、市林草局、乌蒙山管护局、彝良县政府相关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到云南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朝天马片区小草坝实地查看保护区情况并与彝良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座谈后,在乌蒙山管护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委编办、市林草局、四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大关、盐津、永善县林草局关于保护地机构设置及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调研组对昭通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昭通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及运行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出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调研组指出,自2016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林业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昭通市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设置了正处级的管理机构,核定了人员编制;8个市级自然保护区依托国有林场设立了正科级的管理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2个国家森林公园也在国有林场加挂了牌子,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也建立了管护站,明确人员编制;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到位、运行情况较好。
调研组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6月26日,中办国办全文公开印发,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重点任务;2020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整合优化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形成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调整的有关规则和政策意见;各自然保护地要按照“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要求,总结推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明确,昭通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面临的机构设置、经费不足、缺乏执法队伍等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将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专题的调研报告上报,争取形成明确的意见,以指导各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
通讯员 易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