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门鹤山市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须知来了,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有需要前往鹤山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请及时注意。
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竭尽全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我省现阶段 防控工作需要,目前到鹤山市人民医院就诊时,请您配合医院做好以下注意事项。
一、非急诊患者请尽量预约挂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鹤山市人民医院”网上预约挂号、门诊电话预约:0750-8830571),并按预约的时间段到医院就诊,以避免人员聚集。如为急症,请及时到医院急诊科就诊。医院严禁门诊患者到住院部找医生看病、开药。
二、所有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到医院就医请佩戴无气阀的口罩,并请配合医院进行测量体温、查询健康码、询问并填写流行病学史问卷等工作,一定要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症状。
三、为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要求,医院对中外就诊患者严格落实无差别的核酸检测排查工作:
(一)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含急诊留观患者及陪护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二)发热门诊患者全员核酸检测;(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
(三)有流行病学史的普通门急诊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
(四)门诊手术,或在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内镜室等进行有创操作,或开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疗前要进行核酸检测;
(五)医院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测的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
(一)对于住院患者:
住院部实施24小时出入 管控,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医院。
(二)对于陪护人员:
1.在疫情防控期间若病情允许原则上禁止陪护,必要陪护时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禁止多人陪护或轮流陪护。所有陪护人员必须提供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来院陪护。
2.陪护人员必须登记备案身份信息,并签署《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承诺书》。进入病区时,陪护人员必须佩戴黄色手腕带、持有陪护证和本人 身份证。
3.陪护人员必须无流行病学史,且近3天内无发热、腹泻、咳嗽等症状,配合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体温监测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监测。
4.原则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医院饭堂订餐。外卖人员、送餐人员及送物品人员不得进入住院部。
5.陪护人员应严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遵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三)对于探视人员:
原则上禁止探视,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探视和慰问。因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如临终关怀、病情变化、诊疗操作、手术等),须由主诊医生开具探视证。每次探视人员不超过2人,探视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探视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
五、持有7天内由有资质检测机构(含医疗机构、疾控部门、独立检测机构等)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就诊时,其检测结果可提供医院作为参考。但同时医生还会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如果医院医生认为有必要的,应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六、市人民医院对所有就诊患者落实一视同仁无差别的医疗服务,请您积极主动配合。
六、市人民医院对所有就诊患者落实一视同仁无差别的医疗服务,请您积极主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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