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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E课堂⑥ | 多休的年休假离职时单位能扣回吗?
问题情境模拟:
这个月我已经把今年的年假休都休完了,但现在我找到了新单位,想离职,公司说想要扣回我多休的年假,这算不算违法?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年休假的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也就是说,职工在离职前已享受完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的,不再扣回,也不用扣工资。
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扣掉职工多休年休假的工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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