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进一步落实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凉山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在日前正式启动“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
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已经(或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其首页(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的主页面如实持续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即“亮照”。
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药品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在其首页(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同时,须一并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即“亮证”。
督促规范本辖区县(市)域范围内初具网络交易平台“雏形”的网站、App、小程序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服务协议或交易规则,并落实在其中经营的经营者亮标、亮照(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按照网络交易平台的规范要求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即“亮规则”。
加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规范和指导,以进一步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更好地优化网络经营环境,即“强监管”。
通过以上四个“规范”性动作,该局将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网络购物环境。
肖逢钉 曾雪梅 王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