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和有效防止物联网卡使用风险,2020年3月10日工信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2020〕9号)文件,文件中明确物联网卡不得售卖给个人用户、提高物联网卡售卖给企业或其他机构用户时的审核门槛、清理历史存在售卖给个人用户且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联网卡等要求。
应国家要求,在微信平台向个人用户出售物联网卡/自建物联网卡流量充值平台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售卡/充值移动手机卡代理商若通过微信平台借低价、无限流量等为噱头,实际向个人用户销售物联网卡,属欺诈行为。
那么,常见的“低价销售物联网卡”作案模式有哪些?
案例一
█ 作案模式
关注该公众号后,会向用户推送售卖手机流量卡商城链接,结合用户反馈综合判断,该帐号实际是以手机流量卡名义给个人用户售卖物联网卡,存在欺诈行为按封号处理。
案例二
█ 作案模式
关注该公众号后,向用户推送二维码,用户扫码后跳转至售卖物联网卡网页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后付款即可购买物联网卡,属于明确将物联网卡售卖给个人用户使用行为,按封号处理。
案例三
█ 作案模式
关注公众号后通过菜单可进入物联网卡充值页面,结合“激活教程”和“用户须知”文章可明确该帐号主营物联网卡业务,且存在售卖给个人用户行为,按封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