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规定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表1,土地现状分类与编码中二级类:编号0505“商务金融用地”系属于一级类:编号05下“商服用地”部分的地类。
根据该文件表A.1 本标准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商务金融用地”属“建设用地”。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规定
该文件中并无明确的“商务金融用地”字样。
三、经查询相关判例,并无“商务金融用地”用作餐饮商业租赁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商务金融用地”系属于“商服用地”这一地类的用地,因此,租赁该用地性质的不动产用于经营餐饮,无合同无效的风险。
来源:片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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